根据广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信息系统运维及安全服务项目建设的需要,我局拟通过比价采购的方式确定咨询设计服务机构。为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信息系统运维及安全服务项目。
二、资格要求
1.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从事工程咨询所需的技术人员,提供技术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3.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处罚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证明材料。
以上要求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三、采购限额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2020年7月6日公告之时起至2020年7月10日。
五、比选结果
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完成项目比选并在局网站公示。比选结果以公示内容为准。
六、联系事项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83189180
电子邮箱:yjgljkjc@gz.gov.cn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62号西座3楼301室
邮编:510032
附件:项目比选文件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7月6日
项目比选文件
第一章项目需求
开展广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信息系统运维及安全服务项目咨询服务,负责对广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信息系统运维及安全服务项目的建设方案编制,协助用户完成项目建设方案备案与招标需求编制,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保质按期完成项目。
(一)项目工期
按广州市政数局要求完成广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信息系统运维及安全服务项目的建设方案编制,项目建设方案正式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协助采购人完成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编制。
(二)项目建设目的
本项目旨在解决我局信息化办公系统软、硬件平台的日常运行、信息安全维护管理经费等,确保我局各项信息化系统及网络平台的正常运转。
通过一体化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达到以下目标:
1、加强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维护系统正常运行、记录系统的运行情况。
2、保证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我局的业务工作正常开展,适时调整部分业务系统流程,适应实际的工作开展。
3、确保对外服务的信息应用系统正常运行,让各单位和市民使用我局提供的一系列便捷的信息服务。
4、在现有运维服务体系的基础上,完善服务能力管理、服务级别管理、服务质量绩效管理。利用运维服务指导项目规划建 设,决策信息化发展方向,提高资源投入的效果。
5、运用已建立的运维服务体系,来保障我局信息化硬件基础设施和网络、办公软件及应用软件的正常、稳定、安全运行,支撑我局业务的开展,支持新的业务系统扩展需求,解决在运行过程遇到的各种问题。
(三)项目建设规模
本次项目维护规模主要包括:桌面设备运维、服务器和存储设备运维、网络和信息安全设备运维、机房设备及其环境运维、软件及信息资源运维、信息安全维护服务、云平台租赁、短信平台功能升级、网站普查和监测、渗透测试、基础信息化设施改造、核心设备的更换、其他续费、咨询监理服务等。
(四)项目维护模式
根据我局实际当前采取混合运维方式,我局科技处侧重于信息系统的规划及业务应用系统支持,同时管理外包服务商的各项工作,由外包服务商负责日常性运维工作。
(五)项目维护周期
本期建设周期为12个月,(即2021年4月-2022年4月)。
(六)项目建设内容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信息系统运维及安全服务项目的整体内容与任务如下:
1.基础设施维护。包含服务器、数据库及存储、网络和信息安全设备维护、音视频会商设备、机房环境改造等;
2.软件及信息资源维护。原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EXOA系统、广州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一期、二期、三期)、原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服务项目、原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系统、广州市职业卫生信息电子管理系统、原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线培训考试系统、原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管控平台(一期、二期、三期)等7个应用系统进行9个月的日常运维及系统缺陷分析及纠错修复、适应性维护、数据备份和恢复。在服务期内,需完成运维系统更新升级、信息系统业务数据处理、流程修改等适应性维护工作预计不少于100人/日。对系统提供纠错性bug修复,保证系统的可用性。
3.数据资源维护。对软件及信息资源维护范围内的应用系统数据,提供专业的数据备份管理、数据还原支持以及数据处理维护服务工作,保障应用系统数据安全,提高全局业务数据质量。
4.云平台设备租赁。广州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项目、原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联合监管平台、行政执法系统、隐患排查、隐患二期、隐患三期、职业卫生、管控一期、管控二期、管控三期、管控四期、危化品动态管理平台、综合测试服务及存储软硬件设备租赁,租赁软硬件清单按照原合同设备租赁清单进行续租。
5.运维人力服务。包括网络普查与监测服务、运维监控与预警维护、信息安全维护服务、EXOA专项驻场服务、综合应急平台指挥驻场服务等,建立标准化、流程化、规范化的运维服务体系,包括项目管理团队、技术支持团队、过程质量控制团队等。
(七)标准规范
项目需遵循的标准规范:
(1)GB/T 2887 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2)GB/T 8567 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
(3)GB/T 9385 计算机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规范
(4)GB/T 9386 计算机软件测试文档编制规范
(5)GB/T 15532 计算机软件测试规范
(6)GB/T 25000.51 软件工程 软件产品质量要与评价(SQuaRE) 商业现货(COTS)软件产品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
(7)GB/T 28035 软件系统验收规范
(8)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9)GB 5016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10)GB/T 19668.1 信息技术服务 第1部分:总则
(11)SJ/T 10367 计算机过程控制软件开发规程
(12)SJ 20822 信息技术 软件维护
(13)其他信息系统相关标准
(14)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15)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16)《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暂行)》
(17)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
(18)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19)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穗信息化字〔2007〕42号)
(20)《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编写指南(2016版)》
(八)咨询服务要求
1.咨询工作内容
根据广州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化业务发展需求以及对广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信息系统运维及安全服务项目工作需求的理解,完成项目方案编制的相关事宜:
1.能提供广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信息系统运维及安全服务项目建设方案完整的、详细的咨询、设计、编写、修改、预审等服务。
2.设计的项目建设方案能达到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对项目建设方案的评审要求。
3.协助采购人参加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组织的专家评审会的答辩工作。
4.协助采购人进行本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需求分析及方案设计。
5.在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求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方案的编写工作。
6.立项通过后,要根据审核意见对建设方案进行修改,完成建设方案的备案工作。
7.协助采购人完成建设项目招标用户需求书编制工作。
2.咨询方案编写要求
中标人需按照《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运行维护类)方案编写指南(2021版)》的要求编写广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信息系统运维及安全服务项目建设方案,建设方案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项目概述
2.现状及需求分析
3.运维服务主要内容
4.运维服务时限
5.项目管理
6.项目总投资概算
7.本单位信息系统运行保障机制
3.咨询成果及要求
中标人在完成项目各阶段工作任务后,至少需提交以下项目成果性文档:
1.广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信息系统运维及安全服务项目计划申报表;
2.广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信息系统运维及安全服务项目建设方案项目入库申报表;
3.广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信息系统运维及安全服务项目建设方案以及评审PPT;
4.广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信息系统运维及安全服务项目建设方案(备案稿);
5.广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信息系统运维及安全服务项目建设方案招标用户需求书;
(九)验收要求
1.验收方法:采用项目评审方式。
2.验收标准:本项目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项目建设方案后,采购人将按照项目建设需求,依据《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 (运行维护类)方案编写指南(2021年版)》的有关要求进行建设方案编制,项目建设方案通过立项评审(以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出具的项目建设方案审核意见为准)视为通过项目验收。
第二章付款方式说明
1.中标供应商完成广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信息系统运维及安全服务项目的建设方案编制并通过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立项批复,完成项目招标文件编制并协助业主方完成项目招标工作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2.中标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前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应收款项等额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延期支付合同款项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章评分标准和细则
一、技术、商务及价格权重分配
二、技术评分标准:(总分:45分)
备注:仅对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评分小数点保留至0.1。
三、商务评分标准:(总分:45分)
注:证明材料均为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价格分值: 10分
本项目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本项目资格性检查与符合性检查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即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