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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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4-03-18
主题:
特种作业人员的高处作业的适用范围
内容:
您好,我有以下两个问题想咨询: 1.请问是否所有 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都需要作业人员持有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才能上岗作业?例如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升降机对浇筑梁进行装修和维护,或者作业人员在地面上高于2m的地点进行焊接和电气设备安装。 2.请问建筑施工中 架子工是否需要同时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证中的建筑架子工证 和 特种作业操作证中的高处作业-登高架设作业证 才能进行脚手架搭设作业?还是二者持一即可?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3-19
答复时间:
2024-03-19
答复单位: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
答复内容:

市民您好。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0号)规定,高处作业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包括登高架设作业和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两个操作项目。其中,登高架设作业指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指在高处从事安装、维护、拆除的作业,适用于利用专用设备进行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特种作业目录界定的范围上岗作业,操作项目之间不得相互兼容替代。感谢您的支持,祝您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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