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minna
留言日期:
2024-04-18
主题: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内容:
按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工贸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那作为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内部需要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请问交通运输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算重大事故隐患吗?依据是什么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4-19
答复时间:
2024-04-19
答复单位: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
答复内容:

除煤炭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以外,对容易发生事故或对人员、设备可能造成重大危害10大类特种作业人员,应通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具体类别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以及国家安监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具体可以查询《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文件规定。如企业为交通运输企业,按照行业主管原则,以交通运输部门解释为准。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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