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路环陈先生
留言日期:
2024-10-21
主题:
广州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规定
内容: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于2020年1月印发广州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该实施细则有效期为三年,目前市应急局上显示该文件已失效,请问目前实施中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办法是啥?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0-28
答复时间:
2024-10-28
答复单位: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关注!根据2021年新修正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是法律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履行的职责。2020年,我市曾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制定了广州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试行)。因该实施细则适用的上位法律及有关政策文件已经修正或呈现新的变化,我们正在研究与此相关的制度建设。目前,除了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具有明确要求外,《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也是现行有效。专此说明。

再次谢谢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祝您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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