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荔湾区应急管理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法治专题培训)
为准确理解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条文内容,3月3日下午,区应急管理局邀请区局常年法律顾问、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磊为局全体干部职工及22个街道安监中队长开展《刑法修正案》(十一)法治专题培训。
培训从《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制定背景、法律适用等方面,尤其围绕《刑法修正案(十一)》安全生产方面新增、修改条文逐一解读,让大家充分了解立法原意的基础上,精准把握、消化理解修正案有关内容。同时还延伸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关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相关罪名以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中有关执法注意事项,内容翔实,重点突出,干货十足,对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正确理解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
区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李红斌主持培训并强调此次培训是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开展的一个重要环节,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开展具有重要的推进作用,也要求全体执法人员尽快熟悉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内容,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区应急管理局班子成员、机关及下属各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各街道安监中队长共60多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