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反恐法》宣传工作,广泛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全民反恐意识,深圳市反恐办推陈出新,将中国传统文化手段引入反恐斗争,将中国流传下来宝贵的兵家谋略《三十六计》与反恐宣传巧妙结合,倾情推出《三十六计论反恐》。第一期将推出九篇,以谋略分析反恐战术,以计策解读求生技能,集兵家谋略之所长,为反恐所用。
今天,让我们先来研读《三十六计论反恐》中的“围魏救赵”,共同参悟先人遗留下的兵家谋略。
三十六计之围魏救赵
原文
“共敌不如分敌,敌阳不如敌阴。”
译文赏析
“攻打兵力集中的强大敌人,不如各个击破;正面攻击强大的敌人,不如迂回,攻击其空虚薄弱的重要环节。”
战国时(公元前353年) 魏国围攻赵国都城邯郸。赵国求救于齐。齐将田忌、孙膑率军救赵,趁魏国都城兵力空虚,引兵直攻魏国。魏军回救,齐军乘其疲惫,于中途大败魏军,遂解赵围。事见《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原指袭击敌人后方的据点,以迫使进攻之敌撤退的战术。现借指用包抄敌人的后方或重要节点,来迂回战胜对方的战术。
古文今译
古人云,治兵如治水,对敌作战就好比治水,面对弱小的敌人,应当抓住时机消灭它,就像筑堤围堰,拦住水流。面对来势凶猛的强敌,应当避其锋芒,或者攻击敌人的薄弱环节,或者袭击敌人的要害部位,或者绕道敌人背后,迫使敌人放弃原来的目标,像疏导洪水那样,诱使敌人分兵,或使敌力难以为继,是一种转化敌我双方地位的迂回策略。
在我国反恐怖主义斗争中,前些年发生的 “3.01”昆明火车站暴恐案、“4.30”新疆乌鲁木齐火车南站暴恐案、“5.22”乌鲁木齐菜市场暴恐案等恶性暴力恐怖案事件,其共同点,都在于参与犯罪的恐怖分子都是在收听观看了暴力恐怖音视频后,思想发生剧变,最终实施暴恐活动,而这些暴恐音视频绝大部分都是通过互联网进行传播的。利用网络传播暴恐音视频,已成为影响我国政治稳定和民族团结的毒源。
暴恐音视频毒害的对象,主要是年轻人,这类人群从小接触网络,接受、学习能力强,有的正值青春叛逆期,认知能力有限,行事冲动,容易受到教唆和控制。他们在收听、观看这些音视频后,思想急剧发生裂变,被剥夺了思考和判断的能力,彻底沦为暴恐组织头目任意操纵的傀儡和工具。暴恐音视频俨然已成为暴恐团伙的“思想指引”“行动指南”和“训练教材”。借助互联网的优势,暴恐音视频在猖獗的当年,传播速率及规模都曾一度呈几何数增长,互联网俨然成为当年暴恐音视频传播的主要途径,是其危害的“放大器”“催化剂”。
由此可见,暴恐音视频是暴恐案件发生的重要推手和诱因,是反恐战争中的重要节点,对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和影响非常严重。我们要完胜反恐战争,坚决遏制暴恐案件的发生,就必须运用“围魏救赵”之谋,坚决打击暴恐音视频的网络传播,确保网络安全,发动群众,打赢反恐人民战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第八十条
参与下列活动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的;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服饰、标志的;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第九十条
新闻媒体等单位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报道、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场景,或者未经批准,报道、传播现场应对处置的工作人员、人质身份信息和应对处置行动情况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以案释法
2019年12月,厦门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网上非法销售传播暴恐音视频网盘链接。接到线索后,市、区两级反恐部门立即展开研判侦察,迅速锁定涉案犯罪嫌疑人陈某杰(男,25岁,河南信阳人)。同年12月16日,警方在陈某杰暂住处将其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
法院经审理查明,陈某杰作案前在厦门某酒吧工作。2019年上半年,陈某杰在视频论坛发现,部分网友热衷于观看血腥、暴力音视频。“财”迷心窍的陈某杰,遂向他人购得4部涉暴恐音视频,并在2019年9月至12月间,通过网络向梁某、张某某等137人出售,共计获利1200余元。经审查,涉案4个视频均包含宣扬恐怖主义、炫耀展示恐怖事例的画面和内容,具有极强的煽动性、示范性、恐吓性和暴力性,均属于典型的载有恐怖主义内容的视频资料。
法庭上,陈某杰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法院认定陈某杰构成宣扬恐怖主义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据悉,本案中陈某杰的上下家,多人因宣扬恐怖主义、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物品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有的已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