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难、火灾、车祸……伴随着现代文明的不断发展,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也层出不穷。
新《安全生产法》自2021年9月1日施行以来,成为保障全社会全领域安全生产的重要依托和主线。
那么,新《安全生产法》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会带来哪些影响?
本期《说法》特别邀请到广东省法学会应急管理法治研究会会长宋儒亮、广州市应急管理局法规处处长郭娟,为你解读新《安全生产法》。
责任厘清,企业老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老板:我请你是干什么的?安全这东西你管就行了,不要找我!
员工(安全员):老板,你这样是违法的!
(以上均为设计对白)
老板不懂安全,算违法?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法规处处长 郭娟
郭娟:“根据新《安全生产法》,企业的老板是有了一个新的身份,就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据郭娟介绍,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了企业的老板应当具备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而且该法也规定了企业老板有七项必须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所以说,老板不仅要懂安全,而且要知责、履责、尽责,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广东省法学会应急管理法治研究会会长 宋儒亮教授
宋儒亮教授:“‘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专门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一条修改。我们长期说企业老板要全面负责,但是它往往容易流于形式,所以在这个地方加了第一责任人,不仅定性‘全面负责’,而且定位、定序。出了问题的时候,要查找是谁没尽到责任的时候,那就首先要找到企业的负责人。”
除此之外,新《安全生产法》的违法处罚力度,不可同日而语。
违法处罚力度加码,罚是一般做法,不罚才是例外
郭娟:“首先,新《安全生产法》的处罚金额更高。比如事故处罚,原来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最高是罚2000万元,而按照新《安全生产法》,最高则可罚一个亿。包括发生一般事故,对单位的处罚,处罚金额起点从原来的20万元上调到30万元,还包括很多的处罚条文,处罚额度都有提升。其次,处罚更严。原来执法人员发现违法行为,可以责令企业改正,如果按期改正,就‘可罚可不罚’,但是根据新的《安全生产法》,不存在‘可’字,罚是一般做法,不罚才是例外。”
郭娟:“第三,联合惩戒的力度更大。比如说新《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从事安全生产的评价、认证、检验、检测的中介机构,如若出现出租出借资质、挂靠或者是出具虚假报告,那么企业如果有这一类的违法行为,根据新《安全生产法》,除了给予比较高额度的罚款处罚以外,对这个机构和相关的从业人员,还有从业限制和撤销相关资格资质的处罚。第四,扩大处罚的对象。新《安全生产法》增加了第九十六条,增设了对企业的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处罚,既有日常监管履责不到位的行政处罚,也有发生事故后的处罚。”
处罚力度之大前所未有,真的有必要吗?
生命至上,违法处罚永远是“现在进行时”
宋儒亮教授:“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很早就已经写入《安全生产法》。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将其提升到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新高度。因为我们更加强调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地看待问题,一旦安全生产出现重大事故,人命、财产、秩序都会受到很大的损害。一个企业问题会让整个发展形势受到阻碍,所以我们要提前防范。俗话说再好的教育可能也代替不了惩罚,既然要惩罚,如果轻轻地惩罚就没有效果,要罚就要动真格,让你觉得处罚确实在你身边,企业做不好,处罚马上就下来了,违法处罚应当是现在进行时而不是未来时。”
作业人员:下池清淤,什么防护都没有就这样下去吗?
管理人员:前两天有人下去过,没事的。
(以上均为设计对白)
一点预防措施都不做,有没有问题?
新原则!这个机制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宋儒亮教授:“新《安全生产法》新提出一个非常醒目的原则——双重预防原则。双重预防机制的核心就是对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对风险进行管控,并且让关口前移。”
郭娟:“新《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据郭娟介绍,双重预防机制就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把风险管控好,不让风险管控措施出现隐患,这是第一重“预防”;对风险管控措施出现的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治理,预防事故的发生,这就是第二重“预防”。
宋儒亮教授:“这个机制让我们认识到要保证安全发展,必须要把风险看得足一点,要管控好,要把隐患排查得清楚一点,所以双重预防机制的实施和贯彻,更利于安全生产落实到位,也就是说作为企业,需要有专家的眼光去发现隐患,也要有专业的责任心去对待风险。”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三个必须”!行业主管部门责任更大了……
郭娟:“新《安全生产法》第三条,专门写入了‘三个必须’,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这个就是我们‘三个必须’的责任,一些行业的主管部门他们的责任压力开始大了起来。所以实际上安全生产不是靠某一个部门单打独斗可以做好,也不是只靠一个应急管理局就可以做好,而是需要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宋儒亮教授:“针对行业主管部门来说,安全也好,发展也好,这两件大事必须要统一起来,像一条红线一样全部打通,由‘三个必须’串联起来。”
按老板指示作业发生安全事故,安全员担责?
员工(安全员):老板,酒精是危险化学品,要放在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就这样放在隔壁房间你不怕吗?
老板:有事我顶着,真要罚也罚不到你头上!怕啥?就这样办!
(以上均为设计对白)
郭娟:“如果安全员真的照老板的指示做了,然后真的出事了,应该说老板是第一责任人,他全面负责,出了事他肯定第一个被追责,但是作为具体执行的员工也好,安全员也好,也有他的责任。现在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要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上到企业老板,再到分管的副总,再到部门的负责人,再具体到每一个员工,每一级都有自己的责任。对企业老板来说,需要给每一个员工,每一个岗位,制定不同的规则,所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企业要先把规矩定下来,然后把规矩转化成为企业的行动,最后发生事故的时候,按规矩来确定各个层级和岗位有没有责任。”
宋儒亮教授:“企业确实要挣钱,但是一定要记住,如果没有安全,发展就是带血的,是我们不要的,如果没有安全这个前面的‘1’,后面再多的‘0’都没有意义。所以安全是企业生产和存在的大事。挣钱是一件事情,安全地挣钱才是全部的事情。”
生产安全事故下降近三成!点赞广州这样落实新《安全生产法》
郭娟:“自新《安全生产法》出台实施以来,广州市做了很多工作,重点在于两个方面——第一是领导干部学法,加大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的力度。我们通过各种媒体平台进行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作为各级政府部门的监管人员,领导干部也是先学一步,掀起学法热潮,由领导干部组成的普法宣讲团到基层企业,上门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普法宣讲,营造一种‘人人都来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倒逼企业主动学法。因为法的生命力还是在于执行,除了通过提升法治意识,让企业主动守法之外,我们还通过一些严格的执法,来倒逼企业主动守法。
据统计,去年广州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90起、死亡295人、受伤213人,与2019年相比分别下降29%、5.1%、47.5%,生产安全事故下降近三成。
生产安全责任,再怎么强调也不为过!
郭娟:“提升广州的幸福感安全感,从我做起,学好、用好新《安全生产法》,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也保护别人不受伤害。”
宋儒亮教授:“动一个人的利益,可能比动他的灵魂还难,生产要确保安全,就必须要动灵魂、动利益,如若不然,没办法适应新发展。”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这是新《安全生产法》不断在宣示和强化的最重要的原则。
对于企业来说,注入了安全理念的成本,才是有效成本,才是可靠效率。随着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安全理念也越来越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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