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应急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管理法治工作的领导,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我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好社会大局稳定。据统计,2023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01起、死亡279人、受伤110人,同比分别下降14.0%、6.4%、16.0%,实现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局党委班子带头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穿到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各方面全过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切实将党的二十大明确的法治建设新要求落实到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实践中,确保应急管理法治正确方向。局党委全年研究法治议题10余次,如5月23日、8月21日、12月7日,先后三次开展党委专题学法活动,组织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内容,研究部署我局贯彻落实措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提前谋划部署扎实落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要求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全面对照《法治广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广州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及《中共广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等要求,制定印发《广州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广州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对标对表完善我局法治建设的各项制度规范和运行机制,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超大城市应急安全治理和能力现代化,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徐加爱、全国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孙菊生等领导来穗调研时对我局法治工作做法成效给予高度肯定。
(二)探索立法创新,不断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地方法规制度体系
我局党委自觉把握统筹发展和安全这一要求,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开门立法,有序稳妥推进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修订工作,全面提升应急安全管理法治化水平。一是探索推进《广州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条例》立法。组建工作专班,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挑选业务骨干作为专班成员。赴河源市及本市、区、街道等相关单位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自然灾害应急立法专题调研,多次召开《广州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条例》立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初步完成了《广州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起草工作,目前正在全市各应急委成员单位和各区充分征求意见建议。争取市人大将制定《广州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条例》列入2024年预备项目。二是探索制定《广州市地震安全性评价信用管理办法》。目前已严格履行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要求,正在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有序推进完善我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体系。
(三)依法履职尽责,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强化执法培训。根据《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和复训大纲》要求和省应急管理厅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突出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广东省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免行政处罚清单》《广州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等涉及日常执法办案的规定,以及新印发的工贸行业、危化企业重大隐患判定与执法检查重点事项等内容,积极组织安全生产执法业务培训。在5月底组织市、区、镇街三级执法骨干开展执法业务培训,突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法规范程序、重点监管业务常识等,全力提升基层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技能。二是坚持宽严相济。严格落实《广东省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免处罚清单(试行)》《广州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同时,持续执法查处力度,截至12月31日,全市应急管理部门服务巡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29.84万家次,督促整改一般安全隐患128.87万项;执法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3.79万家次,查处各类安全隐患2.18万项。三是强化执法监督。提前介入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全过程为案件承办人员提供法律支撑,确保行政执法合法合规,本年度对我局办理的部分行政处罚开展法制审核;对我市应急管理系统办理的行政执法案卷开展案卷评查和备案审查,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四是主动自觉接受监督。2019年我局组建以来连续5年实现复议零撤改、诉讼零败诉。严格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按要求参加领导干部旁听庭审。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执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力支持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无干部职工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行为。五是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我局从2019年起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引入外聘法律顾问,择优选聘律师团队为我局提供行政决策论证、合同审核、法律咨询、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代理等法律服务,特别是近两年持续要求法律顾问团队派员驻场服务,较好地发挥了专业支撑作用,有效促进了我局依法行政和法律风险防范。同时,我局还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制度,支持干部担任公职律师。截至目前,我局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法制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工作充分发挥了公职律师的作用。六是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坚持“便民、务实、高效”原则,抓好政务公开,打造阳光应急管理。对标对表市政务公开考核标准,不断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更新本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工作信息,更新频率高、时效快、无错漏,及时在本单位网站或网上办事大厅公开本单位办事项目、条件、流程、期限等信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和功能建设,建立健全对外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不断强化网络意识形态问题管控,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2023年至今“两微一号”共发布推文3006篇,阅读量超950万人次。
三、创新普法形式,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获评2023年广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优秀单位。一是微电影普法。制作普法微电影《责任》,荣获应急管理部、司法部第三届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一等奖,全网累计播放量近70万人次。拍摄森林防火宣传视频《守护者》荣获全省一等奖。二是微动漫普法。制作普法微动漫《别让安全设备成为“摆设”》《护林防火 防患于未“燃”》等普法微动漫,陆续登上学习强国广州地方平台。三是专题节目普法。打造每月一期的《急中生智》电视节目、每天一期的《急智过人》应急广播节目,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多期专题普法节目。四是精准投放普法。在广州塔、珠江两岸、户外大屏、地铁站、公交站等投放各类应急普法作品,营造浓郁氛围。五是进企业普法。由市区应急管理局领导和业务骨干组成普法义务宣讲团,赴基层企业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普法宣讲累计700余场次。六是办活动普法。连续四年组织参加全国应急普法知识竞赛,连续两年组织参加广东应急普法“线上马拉松”活动,网上参与人数累计超过100万人。举办“安全有我——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应急普法知识竞赛。结合组织参加全国第四届应急普法知识竞赛,联合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开展普法进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活动和选聘“广州市应急普法宣传校园小使者”试点。七是建基地普法。打造“应急先锋号”地铁普法专列、地铁普法主题站台、15台主题普法公交巴士,开展沉浸式“普法”。广州地震科普馆2023年已组织64场科普活动、1860名人员参观。八是移动车普法。定制社区和校园移动宣教车各1台,2021年9月18日投入使用以来,累计进校园、进社区700多场次、覆盖11.8万多人次,打通应急普法宣传最后一公里。我局移动宣教车还先后参与了省市司法部门主办的民法典宣传、国家宪法日宣传等活动。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离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还有一些距离,主要表现在: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还需强化深化,在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和高质量推进我市应急管理地方立法探索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一线和基层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仍有待提升。三是应急普法形式还需进一步创新丰富,应急普法宣传效果还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锚定“走在前列”总目标,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以排头兵、领头羊、火车头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严格落实国家“15条”、省“65条”、市“35条”安全生产硬措施,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一是强化应急立法。尽快出台《广州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条例》。二是强化执法监督。继续实施年中执法案件备案抽查和年底执法案卷评查双通报,加强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全面规范执法行为。三是创新普法宣传。继续深入宣贯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丰富普法形式,不断提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依法治理水平,为广州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加快推进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提供良好的城市运行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