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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落实《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州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4-04-16 字体: [大] [中] [小]

穗安办〔2024〕35号


花都区、从化区安委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同联动机制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按照省安委办《印发广东省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安委办结合实际牵头制定了《广州市落实〈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任务分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同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以下简称《硬措施》)落地见效,着力推动全市非煤矿山实现安全高质量发展,坚决防范遏制非煤矿山事故发生。

  二是要明确任务分工。各区、各成员单位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明确落实《硬措施》任务具体分工,保质保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是要推动宣贯普及。各区、各成员单位要将《硬措施》宣贯工作与《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宣贯有机结合,采取多种形式,领导带头宣讲,确保《硬措施》精神成为各方共识。

  四是要落实具体措施。各区、各成员单位要抓好《硬措施》落实工作,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对照开展自查自改,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典型事故和非法违规典型案例,持续压紧压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是要加强督促检查。各区、各成员单位要压实责任,将落实《硬措施》工作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巡查内容,加强督促检查。



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12日

广州市落实《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任务分工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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