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花都区、从化区安委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东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汛期矿山安全工作的提示函》,确保“八条硬措施”硬落实、刚执行,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工作部署,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开展“八条硬措施”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对象
广州市越堡水泥有限公司青龙岗石灰石矿、广州市珠江水泥有限公司石灰石矿山、广州市珠江水泥有限公司砂页岩矿山、广州市顺兴石场有限公司、广州市银象石材有限公司、广州矮岭石场建材有限公司。
二、督导检查时间及方式
(一)时间安排。2024年8月10日前(具体时间由各督导检查组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督导检查方式。市安委办组织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业务骨干组成2个检查组根据“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方案的有关要求,对花都区、从化区6家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详见附件1)。
三、督导检查主要内容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岳阳市华容县团洲垸洞庭湖一线堤防发生决口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
(二)“八条硬措施”落实情况;
(三)汛期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督导检查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八条硬措施”硬落实、切实抓好汛期非煤矿山安全防范的具体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扎实抓好非煤矿山防汛各项工作。
(二)严格执法。各单位要派出业务骨干参加此次专项督导检查,检查组要严格执法,敢于较真碰硬,坚决打击非煤矿山各类违法法规行为,大力营造强监管、严执法、保平安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整改。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各非煤矿山企业应当立行立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应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五落实”。花都区、从化区要督促指导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全面落实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工作并填报《广州市“八条硬措施”专项督导检查整改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2),对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依法停产整顿或关闭。
附件:1.“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安排
2.广州市“八条硬措施”专项督导检查整改情况汇总表
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25日
(联系人:覃雄志,电话:83189515)
附件 1
“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安排
备注:请各单位将参加督导检查人员名单于8月1日前通过粤政易报送市应急管理局基础处覃雄志。
附件2
广州市“八条硬措施”专项督导检查整改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备注:请于督导检查结束10日内报送市应急管理局基础处候群(电话:18689255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