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发生的森林火灾,绝大多数是人为原因引发。据统计,2010年至2019年,在已查明火因的森林草原火灾中,由人为原因引发的占97%以上。
祭拜失火,终被审判
2021年1月,红崩岗汾水岭附近山林发生山火。 经公安机关查明,邓某在墓园焚烧祭品,不慎引起森林火灾。邓某因犯失火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2020年7月,花山镇“马链仔”附近山林发生山火。 经公安机关查明,危某在山林迁坟祭拜时,明火点燃拜祭用品后,在拜祭用品未完全熄灭的情况下离开现场,祭品灰烬引燃旁边杂草和树枝,引发山火。危某因犯失火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纵火烧山,自招罪受被法办
2022年3月,狮岭镇振兴村附近发生火情。经初步查明,火情涉嫌人为纵火引起,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抓获。
燃放烟花,乐极生悲
2021年2月,花东镇某小区附近山林发生山火。当天小区业主李某邀请朋友石某做客,在家门前路边燃放烟花,未燃尽的烟花火星点燃山林杂草,引发森林火灾。犯罪嫌疑人李某和石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逮捕。
乱扔烟头,烧毁山林终判刑
2020年3月,炭步镇华岭村附近发生山火。经公安机关查明,项某在抽烟时,将未熄灭的烟头随意扔入山脚下的杂草丛中,引起山火。项某因犯失火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违规施工火烧山,法判拘役没商量
2019年12月,肇花高速公路附近林地发生山火。经公安机关查明:魏某在高速公路使用氧气乙炔切割枪等工具切割旧护栏施工时,切割枪火焰喷射产生的火星溅落到公路旁边并引燃地面杂草,引起山火。魏某因犯失火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凡进入林区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下列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六)烧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应当依照《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对携带的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物品,实行集中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凡阻挠、妨碍检查工作的,公安部门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责任追究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单位及个人,由相关职能部门严格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森林防火“十不要”
一、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二、不要在林区吸烟、用火把照明。
三、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四、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五、不要炼山、烧荒、烧田梗草、堆烧等。
六、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七、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八、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九、不要在林区内狩猎。
十、不要让老、幼、弱、病、残参加扑火抢险。
火苗再小,也会酿成大祸,每个人都需要树牢防火意识。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市民朋友们,文明祭祀,告别陋习,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