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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这些知识你知道了吗?

信息来源:应急管理部 时间:2022-09-27 字体: [大] [中] [小]

  森林特别防护期,林区要做到“十不准”、“五不烧”。

  “十不准”:

  1、严禁林区一切野外用火;

  2、不准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田埂草;

  3、不准上坟时烧纸、烧香、放鞭炮、放孔明灯;不准在林区吸烟;

  4、不准在野外烧蜂、烧蚂蚁、烧火驱兽和使用火铳枪械狩猎;

  5、不准夜间在林区点火把照明行路;

  6、不准炼山造林或烧木炭;

  7、不准痴、呆、精神病患者、小孩进入林区;

  8、不准见火不报、不救;

  9、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生火野炊;

  10、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瞭望台(哨)。

  “五不烧”:

  1、未经批准不烧;

  2、未开好防火线不烧;

  3、未准备好打火工具不烧;

  4、刮风、高温、干旱天气不烧;

  5、无人看守不烧。

  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扑救极为困难,一旦发生,对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遇到森林火灾,保持冷静,掌握正确逃生技能很重要。

森林火灾.jpg

  火苗再小也会酿成大祸,增强防火意识,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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