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广东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按照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除批准外,森林防火区全年禁止野外用火,禁止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田基草等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目前多地已发布禁火令,但还是有人以身试法!韶关廊田镇一村民就因违反禁火令规定野外用火,被予以行政处罚。
2022年9月30日,廊田镇一村民 在清楚野外用火危害的前提下,仍心存侥幸,造成火情,森林防火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明火扑灭。
根据《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乐昌市森林防火禁火令》等相关规定,廊田镇人民政府联合廊田派出所对张某英进行严肃教育,并依法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
再次提醒!森林防火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进入防火区域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上坟烧纸、烧香点烛以及炼山、烧杂等八类野外用火行为。违反规定者,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农事用火不慎,也是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重要的人为因素之一。秋季农事活动增多,一定要规范农事用火,一起读图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