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个人中心 繁体版 简体版 长者助手 无障碍辅助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安全宣传教育

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

信息来源:广州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3-06-19 字体: [大] [中] [小]

  广州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方式不符合国家标准案

  【关键词】

  危险化学品,储存方式,不符合国家标准

  【基本案情】

  2023年3月14日,执法人员在对广州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成品仓库存放有危险化学品乙酯(20kg/桶)8 桶共 160kg(闪点-4°C),二氯甲烷(25kg/桶)28桶共 700kg(闪点39-40°C),甲基叔丁基醚(15kg/桶)6桶共 90kg(闪点-10°C),四氢呋喃(25L/桶)2桶共50L(闪点-20°C),石油醚(16kg/桶)3 桶共48kg(闪点-57°F),甲醇(25kg/桶)1桶,共25kg(闪点11°C),正庚烷(17kg/桶)10 桶共 170kg(闪点-4°C),异丙醚(25L/桶)3桶共75L(闪点-29°C),合约 1300kg。经查,该公司成品仓库存放的危险化学品为火灾危险性甲类、乙类的危险化学品,而根据该公司提供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不予备案凭证》(丙类高层),该公司成品仓库不符合存放火灾危险性甲类、乙类的危险化学品的国家标准。

  【处理结果】

  广州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方式不符合国家标准,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和《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自由裁量有关标准,决定对广州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广州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主要从事药品零售、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属于应急管理部门重点监管企业。 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毒害、腐蚀等危险性,不严格按国家标准存放,存在较高事故风险,极易引发中毒、爆炸、火灾等生产安全事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所以对此类企业必须严格监管。 该起行政处罚案,及时消除了涉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有力惩戒了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压实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力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有效防范涉危险化学品领域事故发生;同时,以该案作为典型案例,对辖区危险化学品储存行为开展举一反三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


分享: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相关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