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0242298号建议答复的函
邱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建议》(第20242298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会同相关会办单位成立20242298号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建议办理工作。我局组织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以及各区政府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就建议办理情况,我局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您进行了沟通,并根据您的反馈意见改进工作。经综合市公安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党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全面领导
全市各镇(街道)党委主要负责人担任本级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一主任,实行党政正职“双主任”制。在镇街党委(党工委)统一领导下,由排名第一的党委(党工委)委员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协调镇街各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三防、森林防灭火、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综合减灾、自然灾害救助等方面工作。
二、理清县(市、区)与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职责定位
(一)通过修编预案细化完善镇(街道)应急管理职能。市应急管理局编制《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镇(街)开展先期处置、基层队伍保障、编制预案、开展演练等应急工作职责。各区通过修编预案细化完善镇(街道)应急管理职能,例如:从化区印发区总体应急预案,明确初判发生一般突发事件,由区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各镇街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开展前期处置工作,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各区政府组织指导镇(街道)针对本行政区域多发易发突发事件、主要风险等编制各类应急预案,重点规范镇(街道)层面应对行动,细化完善镇(街道)层面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任务分工、处置措施、信息收集报告、现场管理、人员疏散与安置等职能分工。如南沙区指导镇街健全镇级应急预案类型,明确责任与分工,确保应急预案主题更贴近基层社会生活。
(二)将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纳入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市应急管理局将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纳入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加强规范管理;组织指导建设基层应急救援队伍676支、15276人。目前,我市正在申报国债基层防灾项目,已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申请经费,用于购置森林火灾扑救类、抗洪抢险类、水域救援类、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类、综合保障类应急救援装备,进一步提升灾害事故防范处置能力。近期,市应急管理局和市消防救援支队正在建立全市应急管理部门与消防救援队伍共战共训共享机制,拟组织专职消防队伍进行共同训练。
(三)完善应急管理权责清单,推动落实乡镇(街道)的应急处置事权。依照省市制订权责清单的有关要求,市应急管理局于2020年编制了应急管理的权责清单,涉及行政事项共六类304项,其中许可事项37项,公共服务8项,行政处罚230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检查22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所有事项均依据当前法律法规作为设立和实施依据,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并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发布,各区应急管理部门同时也依照相关法律授权参照制定发布。另一方面,通过制订修订各类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明确了乡镇(街道)广播、引导、疏散等具体应急处置职责,更好地发挥各级联动的应急救援效果。
三、不断强化基层应急预案
(一)编制印发《广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根据国家、省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和我市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实际,市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6月编制印发《广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指南》分为总则、应急预案概述、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流程、专项应急预案框架指南、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框架指南、附件等7个部分。《指南》详细介绍了成立工作小组、收集资料、风险辨识(评估)、应急资源调查、起草、征求意见、评审、审批、发布、备案、预案支撑性文件编制与审批、评估、修订等工作流程及具体要求。《指南》印发后,市应急管理局召开解读宣传会,组织各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同志进行学习研讨,并到基层进行宣讲。
(二)加强对基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指导。2023年8月、2024年4月,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分别印发了《关于印发<乡镇(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参考>和<村(社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参考>的通知》《关于印发基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模板的通知》,市应急管理局及时进行转发,部署各区应急管理局加强对基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各区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基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指导,例如:越秀区面向社区开办基层三防应急业务培训班,全面讲解“一页纸预案”编制、社区安全巡查、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要点,直接告知社区遇到突发事件“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确保预警信息发布或灾害事故发生后,基层能及时正确响应。海珠区推动涉公共区域应急预案编制简明操作手册和应急指南。番禺区指导镇(街)构建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镇(街)总体应急预案7个、专项应急预案115个、个性化应急预案19个、村居现场处置方案166个。从化区各镇街绘制风险隐患地图,梳理整合各类应急资源,编制总体应急预案或综合应急预案,明确专项应急预案编制目录清单。
四、加强基层应急预案实训演练
(一)持续开展“应急演练季”活动。应急管理机构改革以来,市应急管理局每年牵头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季”活动,组织各级各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预案演练。2023年“应急演练季”期间,组织各区、各镇(街)开展各类应急演练18860场。
(二)组织开展全市“双盲式”应急拉动测试。今年3月,市应急委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双盲式”应急拉动测试的通知》,组织各区各部门开展“双盲式”应急拉动测试。其中,各区应急管理局及相关职能部门组织镇街基层单位开展拉动,检验基层应急单位先期处置能力和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双盲式”应急拉动测试在事前不通知拉动时间、地点和拉动内容的情况下,突袭式检查相关单位、相关队伍应急准备、快速反应等能力。活动开展以来,市、区应急管理部门按计划按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拉动测试,其中涉镇街、村居拉动次数将近300次,真实检验基层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全民应急意识。
五、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一)加强应急类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统筹管理。根据《应急管理部 中央文明办 民政部 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意见》,应急管理部门按照符合登记标准条件、符合本地区防灾减灾救灾需要的原则,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审查标准,支持相关社会组织依法成立。例如广州蓝天救援花都分队等4支社会应急力量在业务主管部门花都区应急管理局备案登记。从化区应急管理局按相关规定为智联应急救援协会办理主管部门变更手续,将其正式纳入区应急管理部门管理。
(二)加强社会应急力量建设。一是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天河区政府在全国首创建设专门的社会应急力量孵化基地,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入驻,向他们免费提供场地,并提供应急培训、应急演练、技能训练、专家指导等服务。目前,我市已指导、扶持建设具有一定实力的社会应急队伍24支、1958人,广泛分布于山野、水域、城市搜救、危化救援、医疗救助、空中救援等领域。市应急管理局社会应急力量建设项目荣获第九届广东省市直机关“先锋杯”工作创新大赛创新创效项目三等奖。市应急管理局在应急管理部召开的全国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会议上作为唯一地级市代表发言介绍广州经验。二是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天河区政府依托社会应急力量广州成至智能机器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广州市无人机应急救援中心。救援中心现有应急救援队员127人,配备各型号无人机及配套救援设备近200套,可为灾害事故防范处置提供应急通讯、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应急视频、应急测绘、物资投送及人员搜寻等支持。救援中心全年7×24小时值班备勤,全天候接受市应急管理部门调度指挥。该中心成立以来已参与省内外多起灾害事故的救援行动并发挥重要作用。三是各区加强社会应急力量建设,例如:海珠区与18支社会应急力量签订合作协议,努力构建覆盖陆上、水上、空中的抢险救援力量布防立体网。
(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一是市应急管理局在全国率先出台可操作性强的应急救援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处置补偿办法,重点明确补偿对象、补偿范围、补偿标准、补偿程序,将调用应急救援队伍补偿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提高了应急救援队伍参加应急救援的积极性。二是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的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我市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事故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的现场管理,提高社会应急力量现场应急救援能力,确保社会应急力量现场救援活动有序有效开展。三是各单位组织社会应急力量积极参与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例如,市卫生健康委组织蓝天救援协会等社会力量开展“提升卫生应急能力,守护百县千镇万村”宣传活动,提升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2023年以来,花都区社会应急力量共出动600多人次参与突发事件现场处置23次,到重点区域进行前置值班备勤6320人次。
六、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协调推动镇街应急管理体制优化,通过修订编制预案不断细化完善镇(街道)应急管理职能,组织开展新一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加强对基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指导,持续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基层应急管理工作。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