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有关规定,我局重新修订了《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应急规〔2019〕7号),按照《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规范性文件和公平竞争审查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如对《实施细则》有修改意见,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11月14日-12月13日)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或建议的,请注明联系地址及电话,并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或建议,请注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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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1:生产安全事故附件1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稿)docx.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