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公告
为提高宣教中心依法开展各项业务水平,拟向全社会公开采购中心法律顾问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二、项目需求
(一)任务要求。
1.为广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2.参与处理涉及广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3.代理广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参加诉讼、答辩和出庭应诉,维护合法权益;
4.协助广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审查合同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
5.办理广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品行良好;
2.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没有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3.大学本科毕业具有6年以上执业经验;研究生毕业具有4年以上执业经验;博士毕业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
4.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5.熟悉国家行政法和民商法方面的法律法规;
6.熟悉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性标准。
(三)同等情况下的优先条件。
1.曾在司法机关或政府法制部门具有3年或以上的从业经验;
2.曾作为代理人参与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诉讼案件。
三、服务期限
一年
四、预算控制价
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
五、工作流程
(一)投标人提交申请。
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须提交应聘材料,应聘材料的内容至少包括下列信息:
1.个人近3年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历、职称、获取律师资格的时间,主要执业经历,现执业机构等;
2.个人的研究成果、主要诉讼、非诉讼案例和业务专长等;
3.身份证明文件材料;
4.律师执业资格证明材料;
5.现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推荐信。
(二)采购人评审。
采购单位广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的采购评审工作小组对所有投标单位(三家以上)的申请材料进行评选,择优确定1家中选人。
(三)公示和签约。
采购单位广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对外公示比选结果(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后按程序向中选人发布中选通知书并签署采购合同。
六、其他要求
(一)递交材料截止时间。
《申请书》及辅证材料应于2018年9月3日前送至广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广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地址:广州市八旗二马路28号四楼办公室;联系人:郭小姐;联系电话:83389095-857;传真:83389094。
广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2018年8月29日
综合评分细则(总分100分)
序号 | 评标内容 | 评标分值 (满分) | 评分标准 |
1 | 综合实力 | 30 | 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8年以上得10分;3-8年得5分;不足3年得0分 |
专职律师人数:50人以上得5分;35-50人得3分;35人以下得0分 | |||
有为司法机关或政府法制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得10分,没有0分 | |||
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从投标人过往业绩、事务所执业情况等方面综合考虑):较好得5分;基本能得0分 | |||
2 | 专业技术 | 40 | 指派律师具有司法机关或政府法制部门从业经验:3年以上得10分;1-2年得6分;不足1年得0分 |
指派律师参加过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案件:有得10分;没有得0分 | |||
指派律师执业年限:6年以上得5分;3-6年得3分;不足3年得0分 | |||
指派律师法律专业学历水平:硕士及以上得5分;本科得3分;专科及以下得0分 | |||
熟悉财政局、人社、审计等政府部门办事流程:熟悉得10分;不甚熟悉得5分;不熟悉得0分 | |||
3 | 荣誉 | 5 | 律师事务所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得5分;其他荣誉得3分;无荣誉得0分 |
4 | 执业业绩 | 20 | 近三年主要法律工作/专业领域及业绩:极丰富得20分;较丰富得10分;无相关经验得0分 |
5 |
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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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计算价格评分:各有效比选人的评标价中,取最低者作为基准价,各有效比选人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基准价÷评标价)×5。 【物业管理服务费报价(若低于采购预算金额的85%时须对报价合理性及成本构成作书面说明,如未能作出报价合理性及成本构成作书面说明,将被视为报价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