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编背景
2018年至2019年,广州市逐步开展政府机构改革,重新优化和调整市级党政机构。在此次机构改革中,应急管理机构设置模式发生重大调整,将分散在安监、民政、自然资源、水务、农业等部门的资源和力量进行整合,形成“大应急”管理体系。为深入贯彻落实防灾减灾的新理念、新要求,顺应广州市机构改革的新形势、新成果,保障机构改革期间有效应对北江洪水灾害,市应急管理局立足当前、着眼未来,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多轮修改完善,组织修订并印发《广州市北江大堤抗洪抢险应急预案》(穗应急〔2020〕19号,以下简称《预案》)。
二、修编原则及依据
《预案》修编遵循继承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原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北江大堤—飞来峡水利枢纽抗洪抢险预案》《广州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广州机构改革相关文件编制。
三、适用范围
当北江大堤广州责任段发生10年一遇及以上洪水灾害时,方可启动本《预案》;发生10年一遇以下洪水时,由省北江流域管理局和属地政府按各自职责进行处置。
四、主要内容
《预案》共9章,分为总则、工程及管理概况、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防预警机制、应急响应、其他应急保障、善后工作、附则、附件及附图。考虑到北江大堤防汛抢险应急预案体系的特殊性,在《北江大堤—飞来峡水利枢纽抗洪抢险预案》尚未修编的情况下,本次保留原《预案》的固有机制,着重调整组织指挥体系及其相关内容。
(一)整体架构的调整
参照相关规范,优化《预案》章节设置,将北江大堤基本情况介绍单列为第二章,并修正当中关于北江大堤广州责任段日常管理单位的表述。
(二)组织指挥体系的调整
1.调整广州市指挥分部组成。此次机构改革后,全市三防工作的协调职能由水务部门划转到应急部门,指挥长调整为“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中增加“市应急管理局领导”。成员单位中增加“市应急管理局”“武警广州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更改部分单位名称。日常办事机构由“市水务局”调整到“市应急管理局”。
2.调整各专业组组成。根据机构改革后成员单位的最新职责,重新调整各专业组组成。其中,市应急管理局作为新设立的统筹协调部门,分别作为“综合值班组”“宣传报道组”“应急保障组”的组长单位。
3.调整各责任区指挥所组成。要求各责任区根据本《预案》和机构改革成果,重新调整其指挥所的组织架构。
(三)应急响应的调整
为有效应对,快速科学处置突发险情,《预案》提出广州市各责任区与三水区应建立协同联动机制。此外,考虑到北江洪水的不确定性,弹性调整广州市指挥分部的运行时机。
(四)应急保障及善后工作的调整
根据机构改革成果,调整安全转移保障、安全防护保障、社会物资征用保障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要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调整灾后救灾救济与恢复重建等善后工作的责任主体。
五、预案管理
《预案》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编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省防总备案。
《预案》由市应急管理局定期组织评估,根据省防总要求及经济社会形势发展等,适时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