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安全生产全民教育体验中心项目陈展工程及装修工程设计即将完成,根据国家、省、市现行有关规定和要求,为严格规范开展履约验收,确保供应商保质保量按时履行合同约定,拟向全社会公开采购项目陈展工程及装修工程设计合同履约验收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安全生产全民教育体验中心项目陈展工程及装修工程设计合同履约验收服务。
二、项目需求
(一)服务内容
验收代理机构应组织包含建筑装饰、机电工程、消防工程、多媒体工程、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公共安全、工程造价、陈展设计等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行业协会及造价咨询机构(如需要),依据履约验收代理实施方案对项目陈展工程设计、装修工程设计的各设计阶段的成果以及项目发承包阶段、施工阶段中设计单位应配合服务质量等履约情况进行验收确认,包括出具专家评审意见、项目设计概算及预算审查意见等履约验收结果。主要包括:
1、各设计阶段成果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规范。
2、各设计各阶段的成果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3、各设计各阶段的造价控制的合理性验收。
4、各阶段成果完整性验收。
5、各设计阶段的服务进度、质量、安全、服务等履约情况的验收。
6、发承包阶段、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质量验收。
7、设计合同的整体履约情况验收(计划于2021年底前完成)。
(二)服务要求
1、根据《广州市安全生产全民教育体验中心项目陈展工程设计合同》和《广州市安全生产全民教育体验中心项目装修工程设计合同》,对陈展工程设计各阶段成果和装修工程各阶段成果组织相关专家和专业人员或者专业单位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2、验收代理机构负责验收过程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安排一个有相关工作经验和水平、有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的人员作为本次验收的验收组组长,并安排足够的辅助工作人员,确保验收工作顺利开展。
3、验收代理机构负责各个阶段验收过程的专家的聘请并且承担上述人员的劳务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委托人不另行支付。
4、验收代理机构负责汇总及汇报各阶段验收相关意见及验收报告,并编制最终总体评价验收报告。
(三)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17年至2019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第三方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报价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项目团队负责人要求大学本科以上,6年以上工作经验,团队成员至少3人以上,提供公司社保证明。
4.报价人为广东省及广州市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库备案单位。
5、报价人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四)同等情况下的优先条件
1.报价人具有多项资质,具备较强综合咨询服务实力。
2.报价人具有参与类似项目验收的工作经验。
三、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起至陈展工程和装修工程设计项目验收完成为止。
四、预算控制价
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元)。
五、工作流程
(一)报价人提交申请。
有意向的单位须提交申请材料,内容至少包括下列信息:
1.履约验收服务的申请书。
2.单位基本情况。
3.资格条件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
4.综合评分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5.详细的采购验收服务实施方案。
(二)采购人评审。
采购单位采购评审工作小组对所有投标单位(三家以上)的申请材料结合《评分细则》(见附件1)进行比选,择优确定1家中选人。
(三)公示和签约。
采购单位对外公示比选结果(不少于1个工作日),公示后按程序向中选人发布中选通知书并签署采购合同。
六、其他要求
(一)递交材料截止时间。
申请材料及辅证材料应于2020年11月18日前送至广州市安全应急宣传教育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广州市安全应急宣传教育中心;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八旗二马路28号四楼;联系人:刘生;联系电话:83346910;传真:83389094。
附件:评分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