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现行有关规定和要求,为提高广州市安全生产全民教育体验中心项目依法开展的业务水平,拟向全社会公开采购法律顾问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安全生产全民教育体验中心项目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二、项目需求
(一)任务要求。
1.为广州市安全生产全民教育体验中心项目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2.参与处理涉及广州市安全生产全民教育体验中心项目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3.代理广州市安全生产全民教育体验中心项目参加诉讼、答辩和出庭应诉,维护合法权益;
4.协助广州市安全生产全民教育体验中心项目审查合同以及重要法律文书,并出具法律意见;
5.办理广州市安全生产全民教育体验中心项目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品行良好;
2.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没有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3.大学本科毕业具有6年以上执业经验;研究生毕业具有4年以上执业经验;博士毕业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
4.熟悉国家行政法和民商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5.熟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方面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性标准。
三、服务期限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四、预算控制价
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
五、工作流程
(一)投标人提交申请。
有意向的律师须提交个人应聘材料,应聘材料的内容至少包括下列信息:
1.申请书;
2.个人近3年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历、职称、获取律师资格的时间,主要执业经历,现执业机构等;
3.个人的研究成果、主要诉讼、非诉讼案例和业务专长等;
4.律师执业资格证明材料及身份证明文件材料;
5.现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推荐信。
(二)采购人评审。
采购单位广州市安全应急宣传教育中心的采购评审工作小组对所有申请单位(三家以上)的申请材料进行比选,择优确定1家中选人。
(比选评分细则:专业能力30分、服务方案25分、团队能力20分、同类业绩20分、报价5分)
(三)公示和签约。
采购单位广州市安全应急宣传教育中心对外公示比选结果(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后按程序向中选人发布中选通知书并签署采购合同。
六、其他要求
(一)递交材料截止时间。
《申请书》及辅证材料应于2021年1月6日17时前送至广州市安全应急宣传教育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广州市安全应急宣传教育中心;地址:广州市八旗二马路28号;联系人:王嘉之;联系电话:83346910;传真:83389094。
附件:比选评分细则.pdf
广州市安全应急宣传教育中心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