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 号)、《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应急规〔2022〕2 号)文件规定,市应急管理局作为我市工贸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定级组织单位。为高质高效做好我市工贸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工作,市应急管理局拟开展我市工贸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组织单位项目的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类型:技术支撑服务
二、项目名称与预算
项目名称:公开遴选工贸行业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组织单位项目
经费预算:45万元,预定计划评审申报企业500家,预算经费分为二部分进行核付。
1.定级组织单位按照主要职责规范开展工作,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承接主体必要的工作经费支持,保障相关日常工作的基本运作,最高限额20万元;
2.定级组织单位按照工作量据实支付,预计计划评审申报企业500家,最终以实际评审申报企业数为准。负责审核一家三级企业自评报告最高限额200元,抽取不少于20%比例申报企业进行现场复核,现场复核一家企业费用最高限额1500元。
三、主要职责
定级组织单位负责受理和审核企业自评报告、监督现场评审过程和质量、抽样现场复核、开展年度抽查、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维护、档案管理、培训考核现场评审员等具体管理工作。
四、确定方式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自主报名、公平竞争、综合评价中标方式确定1家定级组织单位。
五、服务期限
本次购买服务自签订协议之日起算,期限一年,服务期届满后,将根据实施服务职责监督检查情况确定是否延期,或者按照国家和省新出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公平竞争程序
承接主体向广州市应急管理局提出承接意向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广州市应急管理局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对承接主体采取书面评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根据评审小组的审查结果决定承接主体。承接主体确定后,将通过广州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已确定的承接主体应按要求与广州市应急管理局签订承接工作协议,并于签订协议后的30日内完成事项交接工作。
七、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采购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以磋商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为准(截图证明)。
3.项目实施方案(含受理和审核企业自评报告、监督现场评审过程和质量、抽样现场复核、开展年度抽查、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维护、档案管理等);
4.技术力量情况(含技术支撑条件和专业技术人员、专职专家、相应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家队伍等);
5.2021 年财务报表;
6.满足以下条件的证明文件:
(1)应当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
(2)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3)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等良好记录;
(4)具有必需的场所、设备、技术支撑条件和专业技术人员。有3名以上(含3名)相应行业领域的专职专家,专职专家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应当建设有相应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家队伍;
(5)社会信誉良好,具有较高的社会公信力;
(6)有健全的定级组织程序文件、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管理流程、档案管理制度等;设有专职工作人员,并应具备与其承担定级组织工作相适应的能力。
(7)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报价函。
八、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截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8月30日17时,报名时间为每天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送达地点:广州市应急管理局西座305室(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62号)。
响应文件要求:盖章的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密封装订(两端封口处皆应加盖单位公章),正面写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联系人:梁先生;电话:020-83189502。
附件:1.广州市工贸行业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组织单位申请表
2.承接广州市工贸行业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组织单位评分表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8月22日
广州市工贸行业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
定级组织单位申请表
申请单位相关技术人员情况表
附件2
承接广州市工贸行业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组织单位评分表
评审时间: 评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