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应急安全宣传方式,将应急安全知识和技能以生动有趣的视频形式表现出来,并在电视、新闻媒体、各视频网站等平台播出,广州市应急管理局拟委托专业机构具体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类型:宣传服务
二、项目名称:拍摄制作应急宣传节目
三、项目预算:42万元
四、项目内容
(一)拍摄制作不少于10部2分钟以内的公益宣传动漫视频,及不少于10部3分钟以内的科普宣教视频。
(二)配合视频制作相关科普海报、四格漫画、长图等。
(三)拍摄制作的视频节目在电视、新闻媒体、各视频网站等平台刊播。
(四)聘请业内专家人员对视频内容审核。
(五)开展宣传活动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
五、服务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0日。
六、供应商资格及提交材料
(一)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没有被处罚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提交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一式三份,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递交):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项目实施方案(含实施计划、项目报价等);
3.技术力量情况(含基本情况介绍、过往业绩等);
4.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查询的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结果;
5.其他经营服务实力证明材料。
七、供应商递交资料时间及联系人
(一)供应商递交资料时间:2023年3月10日17:00时前。
(二)联系人:孟小姐,电话:38083304,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62号西座306室。(可邮寄)
八、采购结果确定
由广州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资料进行审查,并根据有关采购规定进行综合比选确定成交单位。采购结果在广州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