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三防指挥部、市防总各成员单位:
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关于我省进入2023年汛期的通知》(粤防〔2023〕1号)精神,经报请市防总领导同意,市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定于3月27日进入2023年汛期。
进入汛期后,各地各部门要迅速进入值班状态,压实三防责任,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加强重点环节防御,做好抢险救援准备,加强宣传教育,密切关注天气形势,严格落实防汛防风各项措施,确保2023年平安度汛。
详见:广州市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关于我市进入2023年汛期的通知(穗防总〔2023〕5号).pdf
广州市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