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减灾委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展示我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成效,扩大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和培养全民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素养,提升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能力,为城市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市减灾委办公室计划在5月份开展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系列活动,广州市应急管理局拟委托服务单位开展2023年广州市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
一、项目名称和预算
项目名称:2023年广州市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
项目预算:47万元
二、服务期限
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
三、项目内容
(一)2023年广州市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系列活动的总策划、总筹备以及各项协调工作。
(二)举办以“防范灾害风险 护航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广州市2023年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暨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启动仪式,按要求组织各区、各单位参与主会场和分会场各项政策咨询、知识科普、技能培训、互动体验、装备展示等活动,并全程直播。
(三)按照省减灾办统一部署开展主题点亮活动,在我市地标建筑(广州塔、珠江两岸等)发布防灾减灾公益广告,在全市户外电子大屏、公交、地铁等投放省、市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海报广告、主题宣传片等。
(四)设计我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宣传片和我市第15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海报,制作一批我市全国防灾减灾主题宣传折页和系列宣传品。
(五)设计广州市5.12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线上专栏或小程序,协调开展防灾减灾云课堂、防灾减灾暨风险普查主题宣传互动H5制作投放、防灾减灾短视频制作投放,协调开展全媒体宣传工作。
四、供应商资格及提交材料
(一)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没有被处罚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提交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加盖公章,密封递交):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项目报价及实施方案(含各项预算明细,实施方法步骤等);
3.人员力量情况及具有类似项目经验的证明。
4.其他经营服务实力证明材料。
五、供应商递交资料时间及联系人
(一)供应商递交资料时间:截至2022年4月12日18时。
(二)联系人:许小姐,电话:(020)83186310,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62号东座1楼。
六、采购结果确定
由广州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资料进行审查,并根据有关采购规定进行综合比选确定中标单位。采购结果在广州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