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管理工作,充实和加强全省特种作业考评员、考评专家队伍,根据《广东 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委托广州、深圳市组织特种作业实际操作考评人员和考评专家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应急〔2021)8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广东省2023年特种作业实际操作 考评员考核和考评专家认定工作(以下统称“考评人员考核认定”)。为切实做好考评人员考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人员考核认定工种类别及操作项目
1.电工作业类: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防爆电气作业,电力电缆作业,继电保护作业,电气试验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类: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压力焊作业,钎焊作业。
3.高处作业类:登高架设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4.制冷与空调作业类: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
5.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类:金属非金属矿井通风作业,尾矿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检查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提升机操作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支柱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电气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排水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爆破作业。
6.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类:光气及光气化工工艺作业,氯 碱电解工艺作业,氯化工艺作业,硝化工艺作业,合成氨工艺 作业,裂解(裂化)工艺作业,氟化工艺作业,加氢工业作业, 重氮化工艺作业,氧化工艺作业,过氧化工艺作业,胺基化工艺作业,磺化工艺作业,聚合工艺作业,烷基化工艺作业,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
7.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类:煤气作业。
8.烟花爆竹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储存作业。
二、考评人员考核认定资格条件
(一)考评员报考条件
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特种作业考评人员、考评专家管理办法》规定,实操考评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
2.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安全生产行政责任。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
4.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以上学历,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应工种高级技师(一级)以上的职业资格的技术人员,且从事特种作业专业或工种相关工作15年以上;
(2)具有与考评工种相关(或相近,具体参考教育部专业性目录)的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应工种技师(二级)以上的职业资格的技术人员,且从事特种作业专业或工种相关工作10年以上;
(3)具有与考评工种相关(或相近,具体参考教育部专业性目录)的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应工种技师(二级)以上的职业资格的技术人员,且从事特种作业专业或工种相关工作5年以上。
(二)考评专家认定条件
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特种作业考评人员、考评专家管理办法》规定,实操考评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
2.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安全生产行政责任。
3.具有与考评工作相关或相近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
5.满足下列条件中之一:
(1)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相应工种高级技能 (三级)以上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和特种作业考
评人员资格中的一种,且从事特种作业专业或工种相关工作5年以上;
(2)具备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的技术人员,具有相关工种特种作业操作资格,且从事特种作业专业或工种相关工作10年以上;
(3)对全省尚未开展特种作业考试的工种,可以通过培训选拔的方式在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备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的技术人员中产生;
连续3年参加20场以上特种作业实操考评,且未受到各级考试机构处罚的申请人员可优先认定。
三、考核认定方式、时间及流程
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辖区内考评人员报名的审核 推荐管理,具体工作可由市级考试机构承担。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申请人员登录“广东省特种作 业实操考评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网址 http: //175. 178. 253. 245: 200/index. html 在线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自愿报名,并向所在地市应急管理局(或市级考试机构)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1.《广东省特种作业实操考评员考核认定申请表》(申请 实操考评人员适用);
2.《广东省特种作业实操考评专家考核认定申请表》(申 请实操考评专家适用);
3.如实提供有关符合条件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明、职称证明、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实操考评员承诺书、个人健康承诺书等);
4.提交3张大一寸彩色近照并在照片背面备注姓名;
5.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至2023年6月30日。
(二)报名时间及审核流程
1.申请人员在线报名时间:2023年6月15日-6月23日
申报完成并经属地市应急管理局(或市级考试机构)在线预审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属地市应急管理局(或市级考试机构)。
2.市级应急管理局初审:2023年6月26日-7月5日
初审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特种作业实操考评员报名认定情况统计表》、《特种作业实操考评专家推荐统计表》纸质材料(含电子材料),经所在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确认后(加盖公章)报送至所在片区负责组织的市级应急管理局。
3.广州、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复审:2023年7月13 0-7月 21日
广州、深圳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审核本片区内各地市报送的资料,经广州市、深圳市应急管理局批准同意后确定考核认定名单(申请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申报审核情况)。具体报名审核流程详见附件lo
(三)考评人员考核认定
广州、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今年的考核认定工作,将公示后的考评人员名单抄送省应急管理厅,并向省级考试机构申请入库。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研究相关人才储备和分布情况,结合本地实操工种实际需求, 务必动员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考评人员、考评专家报名参加考核认定,确保此项工作按需、保质、顺利完成。
2.请各地市级考试机构于2023年6月13日前将《特种作业考评人员考核认定审核功能账号申请表》(附件2 )报送省级考试机构申请开通审核功能,并安排专人及时处理申报申请,做好日常审核工作。为及时回应申请人员咨询,省级考试机构将通过报名系统公开各地市审核业务电话及联系人。
3.请广州、深圳市应急管理局于7月14日前将特种作业考评人员考核大纲电子版挂网公开下载。
4.考评人员考核认定具体考试时间安排,由广州、深圳市 应急管理局另行通知。
5.广州市联系人:黄永泉、陈剑贞,联系电话:020-83190432;深圳市联系人:叶亲毅,联系电话:13316590798。
详情请查看:关于开展广东省2023年特种作业实操考评员考核和考评专家认定报名工作的通知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