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社会应急力量建设,提升社会应急力量应急救援能力水平,我局拟通过委托服务单位方式,支持我市社会应急力量的建设发展。
一、项目名称和预算
项目名称:广州市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项目
项目预算:47万元
二、服务期限
2023年9月至2024年12月
三、项目内容
(一)支持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开展不少于20场应急演练、比武等活动。
(二)支持社会应急救援力量日常值班备勤和为有组织的参与应急救援行动提供指导或帮助。
(三)组织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开展技能培训和实操训练。培训总人数不少于500人次。
(四)组织社会应急救援力量深入基层,开展应急文化普及,培育不少于5场次,发挥培育、孵化基层应急队伍的作用。
(五)建立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专家库,定期组织开展研讨、学习、交流等活动;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做好相关调研、交流等活动。
(六)组织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年度评选评优活动,发挥正面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七)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孵化、培训项目提供场所,促进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发展,发挥孵化基地作用。
四、供应商资格及提交材料
(一)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没有被处罚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提交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加盖公章,密封递交):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项目报价及实施方案(含各项预算明细,实施方法步骤等);
3.人员力量情况及具有类似项目经验的证明;
4.其他经营服务实力证明材料。
五、供应商递交资料时间及联系人
(一)供应商递交资料时间:截至2023年8月17日12时。
(二)联系人:夏先生,电话:(020)83189141,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62号西座201室。
六、采购结果确定
由广州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资料进行审查,并根据有关采购规定进行综合比选确定中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