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化区大广高速“7·1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广州市白云区北环高速“7·2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项目将以局内采购方式确定服务单位。为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告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1、广州市从化区大广高速“7·1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广州市白云区北环高速“7·2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项目。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三)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以上条件均视为重要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有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三、采购限额
最高限额:人民币50000元,超过最高限额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低于最高限额80%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2023年12月19日公告之时起至2023年12月26日。
五、比选结果
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完成项目比选并在局网站公示。比选结果以公示内容为准。
六、联系事项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8318932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62号东座3楼301室
邮编:510032
附件:项目比选文件.
项目比选文件
第一章项目基本情况及服务需求
广州市从化区大广高速“7·1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广州市白云区北环高速“7·2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项目,项目事故评估费用最高限价50000元,超过最高限额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低于最高限额80%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一、项目目的
为响应《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简称《评估办法》),推动我市广州市从化区大广高速“7·1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广州市白云区北环高速“7·2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项目工作顺利开展,根据《评估办法》相关要求,拟比选一家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协助开展上述事故评估工作。
二、服务内容
1.根据《评估办法》协助评估组在事故调查处理后的规定期限内开展事故评估工作。
2.制订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程序,明确评估内容以及出具评估结果。
3.依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事故相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情况、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等情况协助开展评估工作。
4.编制事故评估报告和编制检查表。
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供《评估报告》初稿。
三、服务要求
(一)服务的范围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广州市从化区大广高速“7·1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广州市白云区北环高速“7·2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项目。
(二)服务周期
自合同双方约定之日(即服务起始日,由双方签字确认生效)起,至通过广州市安委办评估组验收合格止。
(三)服务要求和工作职责
1.服务要求
服务方必须坚持以“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科学、规范、诚信”作为原则,安排工作人员现场办公做好本项目质量和进度控制,协助采购单位完成本项目任务提供管理和技术咨询。
2.工作职责
(1)协助事故评估组起草评估报告,提出专家意见;
(2)对有关负责人员就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询问;
(2)根据评估内容,事故评估组针对各评估对象的其他同类项目,场所的事故警示和举一反三落实情况进行审查核实;
(4)现场评估工作结束后,评估工作组要形成评估报告。
四、服务机构及人员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网》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服务团队人员组成满足项目需要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
4.服务方案和工作流程科学合理;
5.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信用正常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项目询比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商务材料、技术材料、报价);
5.公平竞争承诺书。
六、验收要求
1.验收方法:采用项目评审方式。
2.验收标准:整体服务项目通过用户验收,则视为服务通过。
3.验收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完成后由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审核同意后在15个工作日内在服务地点组织验收。
第二章评审打分标准和细则
一、技术、商务及价格权重分配
二、技术评分标准(总分:60分)
三、商务评分标准(总分:20分)
四、价格分值 20分
本项目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本项目资格性检查与符合性检查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即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