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为保障我局政务服务工作优质高效开展,拟按程序择优确定一家第三方机构通过事务外包的形式承接我局政务服务相关辅助性事务。为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具体公告如下:
二、项目名称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政务服务辅助性事务外包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项目需求
★(一)、总体要求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1)协助政务服务窗口3条服务热线电话接听(与12345联网);(2)协助审批件收件、证件制作、证件交换工作;(3)协助政务服务窗口业务资料整理及审批档案归档工作;(4)协助其他政府部门数字政府信息化系统数据录入工作;(5)协助审批数据统计、收发件等政务服务相关的辅助性事务。
(二)人员需求
1.服务商应派出足够数量工作人员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协助采购方开展政务服务辅助性事务;
2.服务商派驻的工作人员应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具有项目所需专业技能,能履行正常工作职责,按时完成我局政务服务相关辅助性工作;
3.服务商应加强对派驻人员管理,保持工作人员的稳定性;派驻人员应接受采购方的监督管理,遵循工作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遵守各项保密制度;
4.服务商派出的工作人员与采购方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有关劳动合同纠纷均与采购方无关。
服务商应签订保密协议,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
五、项目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六、项目预算
项目总预算为人民币450000元(肆拾伍万元整),超过最高限额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七、服务商资格
(一)报名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报名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能提供有效期内的法人登记证书。
2.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单位信誉及经营管理情况良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及相关资质,熟悉安全生产相关政策制度,具有良好的咨询服务能力。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承办能力和承接经验,有开展相关服务经验者优先。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投标报价确定且不高于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
5.服务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6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
八、递交资料时间及采购人联系人
(一)提交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密封递交):
1.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
2.项目实施方案。
3.技术力量情况。
4.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查询的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结果。(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5.其他经营服务实力证明材料。
(二)资料递交
服务商递交资料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01月08日14:00时前。
采购人联系人:隋女士、梁先生,电话:38920622,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政务中心304室。
九、采购结果确定
(一)综合评分部分由广州市应急管理局组织评审组负责对服务商提交的投标资料进行审查,并根据评分细则进行综合评分。
(二)综合评分第一名为入选服务商,最终中选结果将会通过广州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日。
附件:广州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政务服务辅助性事务外包项目评标方法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政务服务辅助性事务外包项目评标方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