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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项目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广州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4-04-09 字体: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减灾委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着力提升基层防灾避险能力,充分展示我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成效,扩大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和培养全民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素养,筑牢防灾减灾救灾人民防线,为城市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市减灾委办公室计划在5月份开展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系列活动,广州市应急管理局拟委托服务单位开展2024年广州市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

  一、项目名称和预算

  项目名称:2024年广州市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

  项目预算:47万元

  二、服务期限

  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

  三、项目内容

  (一)2023年广州市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系列活动的总策划、总筹备以及各项协调工作。

  (二)举办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着力提升基层防灾避险能力”为主题的广州市2024年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暨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启动仪式,按要求组织各区、各单位参与主会场和分会场各项政策咨询、知识科普、技能培训、互动体验、装备展示、主题创作展览等活动,并全程直播。

  (三)开展主题点亮活动,制作并协助在我市地标建筑(广州塔、珠江两岸等)发布防灾减灾公益广告,协助在全市户外电子大屏、公交、地铁等投放省、市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海报广告、主题宣传片等。

  (四)设计我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宣传片和我市第16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海报,制作一批我市全国防灾减灾主题宣传折页和系列宣传品。

  (五)设计广州市5.12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线上专栏或小程序,开展防灾减灾云课堂、防灾减灾主题宣传互动H5制作投放、防灾减灾短视频制作投放等,协调开展全媒体宣传工作。

  四、供应商资格及提交材料

  (一)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没有被处罚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提交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加盖公章,密封递交):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项目报价及实施方案(含各项预算明细,实施方法步骤等);

  3.人员力量情况及具有类似项目经验的证明。

  4.其他经营服务实力证明材料。

  五、供应商递交资料时间及联系人

  (一)供应商递交资料时间:截至2024年4月12日18时。

  (二)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20)83189390,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62号东座1楼。

  六、采购结果确定

  由广州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资料进行审查,并根据有关采购规定进行综合比选确定中标单位。采购结果在广州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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