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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应急管理普法宣传项目的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广州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4-04-23 字体: [大] [中] [小]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广州市应急管理局普法宣传项目

  二、项目预算

  总预算金额为10万元(壹拾万元整),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或低于预算金额80%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三、项目内容

  (一)协助组织开展广州市应急管理普法宣传视频征集评选和后续相关宣传推广工作;

  (二)制作1个广州市应急管理普法宣传动画视频(不少于3分钟)。

  四、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日。

  五、付款方式

  项目费用分2次支付,第一笔按合同金额的50%支付,第二笔在项目验收通过后支付尾款。

  六、供应商资格及提交材料

  (一)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上没有被处罚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提交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密封递交):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响应文件(含项目服务专家团队名单、专业资质、

  案例等);

  3.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查询的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结果;

  4.其他经营服务实力证明材料。

  七、递交资料时间及采购人联系人

  (一)供应商递交资料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6日15时前;

  (二)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62号西座302;

  (三)采购人联系人:黄先生、高先生,电话:83189105。

  八、采购结果确定

  由广州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资料进行审查,并根据有关采购规定进行综合比选确定中标单位。采购结果在广州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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