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当前强降雨防御工作,分别作出重要批示,特别强调受灾风险较大的粤北各市要注意防御,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突出风险排查防控。为进一步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现要求:
一、强化三防工作责任落实。各地、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强降雨防御工作,切实落实三防工作责任制,各级防汛责任人要及时上岗到位,履职尽责。要落实镇干部联系村、村干部联系重点户制度,做细做实各项防御措施.要严肃防汛纪律,加大督察力度,严格责任追究,确保责任制落实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环节防灾风险防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灾害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和会商分析,及时发布传递预警信息;要抓紧落实防灾风险隐患整治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密切监视灾害天气动态,提前做好山洪和地质灾害、城乡内涝、防洪工程、在建工程、厂房工棚、削坡建房、危房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各项防御准备工作。
三、及时报送突发信息。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国家防总《防汛抗旱突发险情灾情报告管理暂行规定 》,及时报送、核实突发险情灾情以及续报抢险救灾工作进展,杜绝迟报、漏报、满报、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