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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海珠区“5·3”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信息来源:广州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4-05-06 字体: [大] [中] [小]

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海珠区“5·3”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海珠区人民政府:

    2024年05月04日21时许,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辖内龙潭颖龙北街6号广州丽莉服饰贸易有限公司有1名男子被物品砸伤,事发后胡某被送往医院救治,5月4日18时许经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 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广州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穗安〔2011〕21号,以下简称《督办办法》)有关要求,现对该起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具体落实以下督办事项:

    一是请你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抓紧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建议,分析事故暴露的突出问题和教训,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并部署相关部门举一反三,严查严控风险隐患,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二是请按照《通知》《督办办法》等规定要求,在收到本督办通知7日内提交初步调查报告,并每15 天向市安委办报告一次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

    三是事故调查报告经你区安委会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以区安委会文件上报市安委办。经市安委办同意后,再由你区政府批复结案。

    此函。

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5月6日

5.3事故挂牌督办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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