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人民政府:
4月28日10时许,广州南沙扬翔风行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中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 号,以下简称《通知》)以及我市有关要求,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具体落实以下督办事项:
一是请你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抓紧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建议,分析事故暴露的突出问题和教训,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并部署相关部门举一反三,严查严控风险隐患,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二是请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自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提交初步调查报告,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每15日向市安委办报告一次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
三是事故调查报告经你区安委会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以区安委会文件上报市安委办。经市安委办审核同意后,再由你区政府批复结案。
此函。
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南沙大岗“4·28”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