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4日13时30分许,由陈卓龙组织的房屋加建抢建作业人员,在对位于增城区永宁街塔岗村下坊大街9巷9号的民房上的钢结构进行砌砖水泥批荡过程中发生倾斜坍塌,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43.43万元。经广州市增城区 “10·24”在建民房较大坍塌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为谋取巨额拆迁补偿利益,通过行贿受贿等违法手段,加建抢建不具备居住或经营属性房屋,在施工过程逃避行政监管,并且冒险威胁侵害建设施工人员或无关第三人生命权的刑事犯罪案件,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核销管理办法》(粤安监[2017]157号)的规定,我局已对该起事故进行统计核销,现予以公告。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