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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番禺区“1•10”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信息来源:广州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4-01-17 字体: [大] [中] [小]

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番禺区“1•10”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番禺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0日21时20分许,在番禺区南村镇樟边村海濒生物创新港项目工地,发生一起混凝土泵车失衡,致2人死亡、1人受伤的事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广州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穗安〔2011〕21号,以下简称《督办办法》)要求。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具体落实以下督办事项:

  一是请你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抓紧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建议,分析事故暴露的突出问题和教训,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并部署相关部门举一反三,严查严控风险隐患,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二是请按照《通知》《督办办法》等规定要求,在事故发生7日内提交初步调查报告,并每15天向市安委办报告一次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

  三是事故调查报告经你区安委会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以区安委会文件上报市安委办。 经市安委办同意后,再由你区政府批复结案。

  此函。


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1月15日


附件: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番禺区“1.10”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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