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发布通告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8至11月开展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贾政、申卉、赵方圆)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五年进行一次,2023年,中国经济将迎来第五次“全面体检”。
日前,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的通告。通告称,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单位清查工作将于2023年8—11月开展,届时将有普查人员上门采集清查表信息,建议各类单位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以便普查人员快速进行信息采集,同时为正式普查登记做好统计台账、相关财务报表等资料准备。
据介绍,全国经济普查,能够全面反映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法人、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为准确确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和种类,确保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2024年1月1日正式普查登记前,需要对各类单位进行全面清查。
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各类单位应积极配合普查人员的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同时,各类单位可以放心的是,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将会对单位提供的信息严格保密。各类单位提供的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特别提醒,清查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假借清查获取其他利益。如发现普查机构或者普查人员不依法工作的,可向广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举报(联系电话:020-83126357、83126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