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解除两名应急管理专家聘用的公告

发布机构:广州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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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市应急管理专家库管理办法》(穗应急规字〔2021〕21号)第十七条第(一)项、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现决定解除对两名应急管理专家的聘用(具体名单详见附件)。若对本决定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2月26日前(以书面材料发出之日起计算),以本人名义通过书面形式向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实名提出。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83186007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62号广州市应急管理局科技和统计处收

  

  附件:解除聘用专家名单.xlsx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