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工贸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评审项目采购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持续有效运转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广州市应急管理局拟委托专业机构对工贸企业开展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类型
技术支撑服务。
二、项目名称及预算
(一)项目名称:工贸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评审项目;
(二)项目预算:18万元。
三、服务时间及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
(二)三级现场评审单位应当按现场评审的要求完成45家企业的现场评审工作及书面材料提交(实际发生的数量以定级组织单位分派及企业实际申报情况为准)。
四、评审单位资格要求
现场评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基本条件如下: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二)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办公设施,有能够满足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评审工作的设施、设备和技术条件。配备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工作相关日常管理的专职工作人员;
(三)有健全的与现场评审工作相关的管理制度、程序文件和质量控制体系等;
(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六)供应商必须配备10名以上具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和标准化等知识的评审技术人员,其中必须配备2名以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应能涵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的所有专业领域。评审技术人员配置可参考《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技术人员专业能力配备标准》(见附件1)。负责三级标准化现场评审的单位对每个专业领域应配置的评审技术人员不得少于2名,每名评审技术人员最多可跨3个专业领域;
(七)现场评审单位报送的评审技术人员应通过定级组织单位组织的考试。
五、评审技术人员要求
(一)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资格,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以上(含大学)学历,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至少5年相关专业技术或安全管理现场工作经历,并经所在单位推荐确认的技术人员;
(二)熟悉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评定标准等,掌握相应的评审方法;
(三)通过定级部门和定级组织单位组织的专业考试。
六、采购流程
(一)评审技术人员考试
1、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1日前,由供应商组织所在单位的技术人员集中报名,不接受个人名义报名。供应商应填写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于2025年4月1日前递交至广州市应急管理局(联系人:邱先生 电话:(020)83189503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62号西座305室);
2、笔试。笔试在供应商报名时间截止(4月1日)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管理办法》等。考试题型包括单选、多选和判断题等;
3、免考。2022年以来曾经参加应急管理部以及广东省、广州市标准化定级组织部门组织的评审技术人员考试并合格的可以免考。
(二)供应商投标
供应商于2025年4月7日前将投标材料(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分别密封)提交至广州市应急管理局(联系人:邱先生 电话:(020)83189503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62号西座305室)。提交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见附件3);
3、本公告第四点的相应佐证材料;
4、按《采购项目评分表》(见附件4)内容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其中技术人员队伍包括项目服务专家团队名单、专业资质、考试是否合格等情况;
5、提供报价材料;
6、其他经营服务实力证明材料。
七、采购结果确定
由广州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资料进行审查,并根据有关采购规定进行综合比选确定中标单位。采购结果在广州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
附件:1、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技术人员专业能力配备标准
2、考试报名登记表
3、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项目采购评分表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21日
附件1: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技术人员专业能力配备标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