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4年工矿商贸专项培训项目的采购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切实提升非煤矿山和工贸八大领域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化水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广州市应急管理局拟委托专业技术机构按照统一课时、统一场地、统一要求集中脱产培训的方式实施2024年工矿商贸专项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类型:技术支撑服务
二、项目名称及预算
三、项目内容
(一)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拟订培训课程计划,组织、协调专家编写培训大纲。
(二)统筹组织相关单位派出学员按时参加培训学习,落实教学场地、培训师资、食宿安排等工作。师资原则上要聘请业内权威专家、教师,并经广州市应急管理局认可。
(三)加强教学管理,包括会务管理、学员管理、食宿管理、考勤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四)开展培训评估,包括学员学习情况、教师教学情况、授课满意度调查等,提交项目完成报告及培训评估报告。
四、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
五、供应商资格及提交材料
(一)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没有被处罚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提交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密封递交):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项目实施方案(含培训组织、教学管理、培训评估、项目报价等);
3.技术力量情况(含培训课程计划、培训大纲、培训师资等);
4.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查询的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结果;
5.其他经营服务实力证明材料。
六、供应商递交资料时间及联系人
(一)供应商递交资料时间:2024年7月12日17:00时前。
(二)联系人:唐先生,电话:(020)83189516,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62号西座305室。
七、采购结果确定
由广州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资料进行审查,并根据有关采购规定进行综合比选确定中标单位。采购结果在广州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9日
附件:项目采购评分表
项目采购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