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区(村)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研究项目采购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减灾委关于加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维护管理的工作要求,摸清我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现状,推动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评估成果在综合减灾领域的应用,探索全面提升超特大城市基层减灾能力的创新做法,广州市应急管理局拟委托服务单位开展广州市社区(村)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研究项目。
一、项目名称和预算
项目名称:广州市社区(村)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研究
项目预算:34万元
二、服务期限
2024年9月至2025年4月
三、项目内容
以广州市社区(村)空间尺度的基层防灾减灾工作现状为分析对象,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综合减灾能力评估成果从镇街层级延伸至社区(村)层级,通过构建社区(村)场景下的安全韧性分析框架,识别基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的指标,开展社区(村)调研,摸清全市“十四五”基层减灾建设现状,为“十五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编制提供依据,实现广州市基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评估,编制广州市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指引,并起草符合我市实际的社区(村)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标准,打造“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超大城市基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广州模式”创新经验。需要形成的成果有:
1.广州市基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评估报告;
2.广州市基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指引;
3.广州市社区(村)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地方标准(送审稿)。
四、供应商资格及提交材料
(一)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没有被处罚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提交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加盖公章,密封递交):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项目报价及实施方案(含各项预算明细,实施方法步骤等);
3.人员力量情况及具有类似项目经验的证明。
4.其他经营服务实力证明材料。
五、供应商递交资料时间及联系人
(一)供应商递交资料时间:截至2024年9月24日18时。
(二)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20)83189390,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62号东座1楼。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