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广州市)车辆类等5个子项目履约验收服务的采购公告
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
(广州市)车辆类等5个子项目
履约验收服务的采购公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等有关要求,为依法加强政府采购结果管理,实现项目闭环,我单位根据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广州市)(以下简称“广州市基层防灾项目”)车辆类、森林火灾扑救类、抗洪抢险、水域救援类、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类、综合保障类等5个子项目(以下简称“5个子项目”)的具体情况,委托第三方开展广州市基层防灾项目5个子项目履约验收等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广州市)车辆类等5个子项目履约验收服务。
二、项目预算
项目总预算为人民币346896元(叁拾肆万陆仟捌佰玖拾陆元整),超过最高限额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项目内容
选定1家供应商,为广州市基层防灾项目5个子项目提供履约验收服务。具体包括:
(一)熟悉广州市基层防灾项目5个子项目基本情况;
(二)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采购项目特点及合同约定事项制定广州市基层防灾项目5个子项目履约验收具体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主体、时间、方式、程序、内容和验收标准等内容;
(三)指导广州市基层防灾项目5个子项目中标供应商编制履约过程资料;
(四)邀请行业专家(每个子项目不少于5名),组织履约验收会议及专家现场对装备进行验收;
(五)整理验收过程资料,形成书面履约验收报告;
(六)所有项目履约验收完毕,整理广州市基层防灾项目5个子项目归档资料。
四、验收项目情况
五、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如部分子项目届时未完成供货,则服务期顺延至5个子项目完成总体验收及履约验收相关资料整理完毕,且5个子项目履约验收资料通过省应急管理厅检查时服务期终止。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中标单位可入场了解、熟悉相关情况,确保履约验收工作顺利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中标供应商选派的工作人员需熟悉政府采购流程,了解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的重要性及目的。
(二)中标供应商邀请的行业专家须为广东省政府采购专家评审库成员,实际验收时须向采购人提供专家身份信息。
(三)服务期间及时解答采购人关于验收过程的咨询,必要时出具书面材料。
(四)履约验收报告内容应当逻辑清晰,证明资料齐全,采用A4幅面复印纸双面打印(如确需采用A3幅面,应在报告交付时折页),盖章纸质版本报告交付2套,电子版盖章扫描件交付1套。
(五)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应当坚守廉洁底线,禁止收受广州市基层防灾项目5个子项目中标供应商的吃请及其他好处。实事求是组织履约验收工作,积极向采购人汇报工作进程。
七、供应商资格及提交材料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或相应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或相应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或相应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或相应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相应官网查询截图)
八、供应商递交资料时间及联系人
(一)供应商递交资料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27日18时前。
(二)联系人:廖先生,电话:020-83189530,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62号西座201室。
九、采购结果确定
由广州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供应商提交的比选资料进行审查,并根据有关采购规定进行综合比选确定中选单位。采购结果在广州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附件:项目采购评分表
附件
项目采购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