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应急管理系统数据更新项目采购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着眼应急管理系统业务发展需求,探索建立普查数据常态化更新机制,强化数据成果对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体系固本强基的基础性支撑,贯彻落实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关于健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评估常态化机制、持续推进数据动态更新的工作精神,落实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数据更新的部署要求,广州市应急管理局拟委托服务单位开展2024年度广州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应急管理系统数据更新。
一、项目名称和预算
项目名称:广州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应急管理系统数据更新项目。
项目预算:30万元。
二、服务期限
2024年11月至2025年6月。
三、项目内容
(一)负责广州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应急管理系统数据更新项目实施。
(二)提供综合技术支撑服务,驻场配合广州市应急管理局解决各区及各行业数据更新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提供技术指导、解答填报规范等相关工作。
(三)完成广州市、区两级完成区划底图更新以及审核上报工作。
(四)指导广州市各相关单位及区级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应急系统数据更新工作,包括政府减灾能力、企业和社会组织减灾能力、乡镇与社区减灾能力、危险化学品自然灾害承灾体、非煤矿山自然灾害承灾体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等调查对象。
(五)依托国家统一开发的普查系统,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应急管理部门相关质检核查方案要求,对市辖各区的数据更新对象开展汇集分析、质检核查工作,确保调查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合理性和一致性。
(六)按照国家和省级工作要求完成广州市数据汇交工作,配合做好国家和省级数据质检核查。
(七)配合广州市普查常态化的组织和技术支撑等相关工作。
(八)配合组织做好数据更新、普查常态化的宣传工作。
四、供应商资格及提交材料
(一)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没有被处罚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具有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相关经验。
(二)供应商提交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加盖公章,密封递交):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项目报价及实施方案(含各项预算明细,实施方法步骤等);
3.人员力量情况及具有类似项目经验的证明。
4.其他经营服务实力证明材料。
五、供应商递交资料时间及联系人
(一)供应商递交资料时间:截至2024年11月29日18时。
(二)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20)83189390,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62号东座1楼。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