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非煤矿山和工贸八大领域企业的元旦假期安全提示!

发布机构:本网 发布日期:2023-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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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元旦已至,新冠病毒感染防控政策调整,企业生产逐步恢复繁忙,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安全形势严峻复杂。

  请广州市各非煤矿山和工贸八大领域企业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强化风险管控,确保元旦假期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主动依法履职,督促做好节前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节后复工复产“六个一”要求,按规定程序签发停工令、复工令;

  二是元旦假期非必要不组织维修作业和动火作业,必须开展相关作业的要严格编制审核检维修方案,要严格落实“钢八条”“铝七条”“粉六条”“有限空间四条”要求

  三是要严格落实元旦假期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正常生产的企业要督促落实安全班会,严防醉岗、漏岗、缺岗、顶岗、睡岗,杜绝未经培训轮岗和特种作业无证上岗;

  四是要加强应急值守和物资准备,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响应和有效处置,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请全市非煤矿山和工贸八大领域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好岁末年初及元旦假期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祝大家元旦假期平安、快乐!

  附:“钢八条”“铝七条”“粉六条”“有限空间四条”安全提示

  钢八条:

  1.炼钢厂在吊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炼铁厂铸铁车间吊运铁水、液渣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

  2.吊运铁水、钢水和液渣起重机龙门钩横梁焊缝、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

  3.操作室、会议室、交接班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和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

  4.钢水铸造(连铸、模铸)流程未规范设置钢水罐、溢流槽等高温熔融金属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

  5.氧枪等水冷元件未配置出水温度和进出水流量差检测、报警装置,未与炉体倾动、氧气开闭等联锁;

  6.高炉、转炉、钢水连铸、加热炉和煤气柜等煤气区域的有人值守的主控室、操作室和人员休息室等人员较集中的地方以及在可能发生煤气泄漏、聚集的场所,未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

  7.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等设施的煤气管道未设置隔断装置和吹扫设施;

  8.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

  铝七条:

  1.固定式熔炼炉铝水出口未设置机械锁紧装置;倾动式熔炼炉控制系统未与铸造系统联锁,未实现自动控流;

  2.固定式熔炼炉高温铝水出口和流槽接口位置未配置液位传感器和报警装置,液位传感器未与流槽上的快速切断阀和紧急排放阀实现联锁;

  3.存放铝锭的地面潮湿,熔炼炉、保温炉及铸造等作业场所存在非生产性积水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深井铸造结晶器的冷却水系统未配置进出水温度、进水压力、进水流量监测和报警装置;监测和报警装置未与流槽上的快速切断阀和紧急排放阀实现联锁,未与倾动式熔炼炉控制系统联锁;

  5.铝水铸造流程未规范设置紧急排放或应急储存设施;

  6.钢丝卷扬系统引锭盘托架钢丝绳未定期检查和更换,卷扬系统未设置应急电源;液压铸造系统未设置手动泄压系统;

  7.铸造车间现场未严格控制人数,未控制非生产人员进入。

  粉六条:

  1.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2.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一种或多种控爆措施;

  3.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4.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未采用负压除尘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规范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5.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6.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铝镁等金属粉尘的收集、贮存等处置环节未落实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等必要的防爆措施。

  有限空间四条:

  1.未按照规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

  2.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未向作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帽、全身式安全带、三脚架、安全绳,以及与作业环境危险有害因素相适应的检测报警仪器、正压式呼吸器等劳动防护用品。

  4.未对承包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统一协调、管理。

  请广州市工贸八大领域企业认真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对照做好自查自改,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隐患整改清单,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日期等,逐项精准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