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广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广州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8-07
【打印】

  一、修订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始终把预防工作放在首位,有效防范化解重特大火灾风险,切实防未防危防违,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广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州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对2021年11月19日印发实施的《广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在三次征求各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市应急管理局办公会审议通过,按照相应程序重新履行了审批和备案。

  二、修订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广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共分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应急处置力量、火险预警和响应、火情监测和报告、火灾应急处置、应急结束条件、保障措施、后期处置、预案管理、附则、处置流程图共12个章节和2个附件。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增加预案编制依据。新的预案与时俱进,在原来预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森林火灾“四个一”应急处置机制工作指引》等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从而使其更加科学合理。(见1.2编制依据)

  2.调整部分职责任务。根据市政府组成部门的机构改革变化和省、市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制对相关部门的责任要求,明确了市森防指、市森防指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梳理调整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园林局等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明确了专家组需涵盖的行业领域要求,新增了扑火指挥官能力素质和管理规定,提出应急处置时的机构设置要求,进一步厘清现场总指挥、扑火指挥官、上级工作组、后方视频调度之间的指挥关系和原则,力求突出专业的事情由专业人做的要求。(见2.1市森防指、2.2市森防指办公室、2.3市森防指成员单位任务、2.4专家库、2.5扑火指挥官库、2.7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3.调整森林火险预警等级划分。森林火险等级由原来的4个等级调整为3个等级,去除掉原来的最低等级蓝色等级,变为现在由低到高依次用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的预警等级,同时删去原来蓝色预警等级对应的响应措施。(见4.1森林火险级别划分、4.3森林火险预警响应)

  4.调整火场清理看守对属地政府的要求。将原来对属地政

  府具体的数量标准要求删去,由属地政府自主因地制宜地进行安排。(见6.1.7火场清理看守)

  5.优化附件组成将附件13.1火灾扑救任务清单改名为火灾扑救指挥部组成表,并增加导航能够到达的火灾发生地点信息。(见附件13.1 XXX火灾扑救指挥部组成表)

  6.文段删减或表述修改。如更新组织指挥体系、保障措施、后期处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