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关于我市进入2025年汛期的通知

发布机构:广州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4-15
【打印】

各区三防指挥部、市防总各成员单位:

  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关于我省进入2025年汛期的通知》(粤防〔2025〕2号)精神,经报请市防总领导同意,市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定于4月15日进入2025年汛期。

  进入汛期后,各地各部门要迅速进入值班状态,压实三防责任,加强监测预警,全面排查隐患,做好抢险救援准备,加强宣传引导,确保2025年平安度汛。

  附件:《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关于我省进入2025年汛期的通知》(粤防〔2025〕2号) 


  广州市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

  2025年4月15日

  详情请看:广州市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关于我市进入2025年汛期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