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三防指挥部、市防总各成员单位:
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关于我省进入2025年汛期的通知》(粤防〔2025〕2号)精神,经报请市防总领导同意,市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定于4月15日进入2025年汛期。
进入汛期后,各地各部门要迅速进入值班状态,压实三防责任,加强监测预警,全面排查隐患,做好抢险救援准备,加强宣传引导,确保2025年平安度汛。
附件:《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关于我省进入2025年汛期的通知》(粤防〔2025〕2号)
广州市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
2025年4月15日
详情请看:广州市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关于我市进入2025年汛期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