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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应急通信保障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22-09-26 字体: [大] [中] [小]



一、项目概况

为保障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应急通信服务,拟通过综合评分确定入选服务商后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定点议价的方式确定应急通信保障服务供应商。为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具体公告如下:


二、项目名称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应急通信保障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项目需求

(一)总体要求

为保证应急通信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应急通信保障服务1年,服务人员不少于12人,队伍设队长1名,副队长2名,技术保障队员9名。服务人员必须与服务商签订劳动合同,不得分包。服务人员须熟悉包括但不仅限于无人机、800兆对讲机等各类应急通讯保障装备,在灾害发生或重大活动时,满足现场应急通信保障。服务商要按要求及时完善人员的培训、队伍的组建及设备的部署,满足应急通信保障调度需要,满足下列服务要求:

1.自行解决队伍的办公场地、办公设备等相关配套设施。

2.所有保障人员均需从事通信行业工作年限2年以上,学历大专及以上,专业队伍7*24小时待命,每月至少演练两次以上,有通信保障任务时须1小时内到达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待命。

3.服务人员须熟练使用自行配备的应急通信装备和广州市应急管理局提供的应急通信装备。

4.每周至少完成1次设备的巡检工作。

5.完成建设单位要求的其他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6.相关人员应持有所必须的证件,如机动车驾驶证、无人机操作证等。

7.服务商应按照广州市应急管理局需求配置应急通信设备,形成书面保养及测试计划上报广州市应急管理局。设备实行专人保管,专项测试记录保存备查。

8.每月25日前应将下月备勤情况报送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外出执行训练及通信保障任务时需着装整齐、大方得体,不得做出违法乱纪、有损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形象的言论与行动。

9.所有人员在训练及执行任务期间,须以安全第一为原则,服务商须为每名队员购买保险,定期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不发生安全问题。

10.队长负责协调处理项目运行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定期向广州市应急管理局汇报应急通信保障队伍的整体情况。副队长负责出勤后现场沟通协调汇报工作。

11.指令下达的方式包括但不仅限于电话沟通、微信沟通、邮件沟通、会面沟通等。

12.所提供所有的服务,如音视频等均需能接入广州市应急管理工作平台。

(二)人员考勤制度管理

1.服务人员应明确人员配备、联系方式以及紧急联系方式,实行7*24小时待命。关键人员需要配置AB角。

2.服务人员请休假须得应急通信保障队队长审批,如离穗需向市应急管理局报备。

3.服务人员在发生突发事件或是启动应急响应时,原则上不允许进行请休假。

(三)人员梯队管理

1.建立完整的应急通信保障队人员梯队,覆盖无线及有线,技术专家、高级工程师、中级工程师与初级工程师的纵队。

2.重大保障由专家与高级工程师提供二线技术支撑与工作指导,必要时在一线保障。

3.逐步培养新生应急保障力量,加强年轻团队能力的锻炼和提升。

(四)保障级别

应急通信保障包含突发事件和大型演练(活动)的应急通信保障两个部分,根据突发事件等级可分为四个级别,并针对一、二、三级进行响应。一级为最高级,四级为最低级别。对应不同程度的保障需要。

1.一级保障:重大灾害、突发事件或重大活动保障;有国家或省部级领导到场;现场灾害面积大,涉及单位多,持续时间长,无网络或网络条件差等情况;其它认为特别重要或极端环境的情况。

2.二级保障:较大灾害、突发事件或重大活动保障;有重要领导到场;有一定灾害面积,现场环境恶劣,网络条件较差等情况;其它认为符合二级响应的情况。

3.三级保障:一般性灾害、突发事件或活动保障;现场环境尚可,有基本网络覆盖等,有完善的现场指挥会议室条件;其它认为符合三级响应的情况。

4.四级保障:一般灾害、突发事件或活动保障;影响小、持续时间短;区局完成图像上传任务,广州市应急管理局里安排人员协助即可;其它认为符合四级响应的情况。

(五)演练要求

为了保证应急通信保障任务的快速响应及圆满完成,需定期组织应急通信保障队拉动演练,以保证通信设备的正常和通信保障队伍的战斗力。

(六)服务人员要求

1.服务商须承诺,如在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生队长及副队长不能按采购文件要求胜任相关工作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服务商须在5个工作日内调整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且能胜任相关工作的项目经理并到位开展工作。相关人员经调整后仍然不能胜任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服务商须承诺,如项目实施过程中更换服务人员,须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说明申请理由,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方可调整团队人员,调入人员的资历和从业经验不低于调出人员,需征得用户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服务商需承诺,相关服务人员在进行训练、保障等工作过程中因个人原因产生违法行为的,由服务商对违法行为当事人予以开除,必要时移送司法机关。采购人视违法情节轻重可以但不仅限于不支付尾款、立刻解除合同等惩戒措施。

(七)进度要求

签订合同后,中选服务商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人员的到位、所有服务到位。采购人书面确认所有人员到位之日起,中选人需提供1年的应急通信保障服。

(八)组织实施要求

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服务商应建立完善、稳定的项目团队、内部组织管理方式及管理机构、协调机制、技术基础,支撑保障要求及其他相关要求。在机制保障方面,成立组织实施小组和项目专家组的双轨制的组织模式。在项目日常管理和条件保障方面,从行政组织、后勤保障和支撑条件各方面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九)响应要求

在收到需要出勤的消息后,服务商应在10分钟内响应,1个小时内到场。

(十)资产权属

1.本项目不会引起任何已申请、登记的知识产权所有权的转移。

2.服务商为履行义务所形成的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3.采购人委托应答人提供的定制产品、程序、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应答人共同所有,应答人应按采购人书面要求交付该共有部分的源代码;应答人在共有部分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的及对二次开发形成产品、程序等财产的处置的,需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二次开发所形成的产品、程序、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归开发者所有,共有部分仍归采购人、应答人共同所有。

4.服务商保证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如因应答人提供的服务成果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导致该第三方追究采购人责任的,应答人应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保密要求

(一)服务商应签订保密协议,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

(二)服务商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而擅自保存、披露、使用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无关人员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应答人在从事政府项目时,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保密信息,严禁将涉及政府项目的任何资料、数据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项目以外的其他方或应答人内部与该项目无关的任何人员。

(三)服务商对于工作期间知悉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包括业务信息在内)或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文件(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的内容,同样承担保密责任,严禁将政府机关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

(四)严禁泄露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科技研究、发明、装备器材及其技术资料和政府工作信息。

(五)服务人员离职需经服务商书面确认,并签署离职承诺,承诺不向任何人透露本项目相关内容。


五、项目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为202210月至20239月。


六、项目预算

项目总预算为人民币2130000元(贰佰壹拾叁万元整),超过最高限额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七、服务商资格及提交材料

(一)服务商资格

1.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

2.服务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服务商需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总公司具有视为分公司具有)

4.投标报价确定且不高于最高限价。

5.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

6.服务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6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

7.为避免产权和使用权纠纷,本项目服务商须承诺在服务期内提供使用的软件产品和工具,如果是服务商自有知识产权的产品,需提供知识产权证明(软件专利证书或著作权登记证书);如果不是服务商自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需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租赁(或购买)的相关证明或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原件送采购人审查核对,如不能提供原件或资料与投标文件不符,所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8.服务商需为“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通讯相关目录内。


(二)提交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密封递交):

1.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实施方案。

4.售后服务和技术力量情况。

5.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查询的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结果。(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6.其他经营服务实力证明材料。


八、递交资料时间及采购人联系人

1.服务商递交资料时间:即日起至20229291800时前。

2.采购人联系人:王先生,电话:83189180,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62号西座301


九、现场勘查时间

提交了资料的服务商可以结合对项目理解,自愿进行现场勘查。现场勘查时间:20229301430-1730。现场勘查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4619楼。

如需现场勘查的服务商请在提交资料时同时提供现场勘查申请,申请中要包含勘查人员的名单、身份证明文件、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需和递交资料的单位名称一致)。

现场勘查期间相关人员禁止拍照、录像等,如发现相关情况则视为服务商弃权。


十、演示时间

演示时间为202210111430开始。


十一、项目其他情况说明

1.本项目技术评审时需在将前方相关情况通过音视频回传至广州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考评组将会在广州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观看现场演示后进行评分。

    2.市应急管理局仅提供显示设备,请服务商根据对项目的理解安排演示时所需的设备。

3.服务商应在提交的资料中需明确标注是否参加现场演示,如需进行现场演示的,应在资料的显著的位置标注1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0111200后市应急管理局会通过局官网公示的电话(020-83647111)拨打联系人电话下达出发指令,(拨打电话顺序将根据供应商名字笔顺由少到多排序)期间共会拨打2次,间隔为5分钟,如无法联系上联系人则视为供应商弃权。

4.每个服务商在广州市应急指挥中心参加演示人员不超过3人,服务商应在递交的资料中应明确参加演示人员的名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联系方式,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演示现场。

5.1011930-1200已递交资料且需进行现场演示的服务商可根据对项目的理解自愿在广州市人民政府应急指挥中心部署展示用设备。

6.根据防疫工作要求,每名服务商现场勘查、现场演示(后方演示)人数不多于3人。

7.递交资料、现场勘查、及现场演示的人员均需持有24小核酸阴性证明,请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十一、采购结果确定

    1.综合评分部分由广州市应急管理局组织评审组负责对服务商提交的投标资料及演示情况进行审查,并根据评分细则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的排名会在广州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2.综合评分第一名为入选服务商,将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采用定点议价的方式确定最终服务商。最终中选结果将会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示。



附件1.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应急通信保障服务项目评标方法.docx

附件2.服务内容.docx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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